长江日报融媒体讯(夏奕 通讯员杨槐柳 杨飞 徐韬剑)今年2月24日,武汉打掉在长江煤碳水域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这是自2016年11月28日《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首起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案例。4月14日上午,记者进江汉区看守所,见到已经在看守所了呆了一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江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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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办理全国首起非法采砂“入刑”案
今年2月下旬有群众举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煤碳洲长江水域有专业采砂船非法采砂。2月23日晚10时30分,40多名民警来到武昌西湾码头集结,开始抓捕行动。
当晚江上寒风瑟瑟、漆黑一片,江中却有一束灯光在随风飘摇,还有人影晃动,发现异常后,民警兵分两组,登船查缉。正在船上进行操作的嫌疑人江某某、全某某、金某某被擒。
进入这艘船号为“赣九江货1215”的采砂船驾驶室时,船舱已装满了砂,约有200多吨。责驾船的嫌疑人在警方押解下,将船开至水上分局巡防检查站予以扣押。3时30分许,正在家中打麻将的采砂船船主王某某听说采砂船“出事了”,连忙带着另一嫌疑人张某某坐着快艇赶来了。
“我是船老板,你们快让我上船,有事好商量!”他们一边强行靠近正在行进的采砂船,一边自报身份。民警询问核实其身份后,直接上了手铐。
随后两天,5名涉案人员均被抓获归案。3月3日,根据案件线索,民警找到重要证人陈某,陈某证实曾收过王某某卖给他的11船江砂,证据确凿。这是“两高”司法解释公布后,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首起适用“非法采矿罪”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
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孟冬华介绍,这起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不同在于,它是涉及长江水资源保护的案件。近年,中央对长江母亲河有明确的指示——“不搞大开发,要搞大保护”,武汉市也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打击非法采砂等涉水案件、加强岸线管理。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将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采、销、运“一条龙”作案人员形成很大震慑。同时,唤醒广大市民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意识。
当事人:“我给儿子脸上抹了黑”
4月14日上午,记者随着办案民警走进江汉区看守所,见到已经在看守所了呆了一个多月的江某某。
现已50出头的江某某,上世纪80年代从一个航校毕业后进入一家航运公司当驾船员。90年代,公司工人纷纷下岗,他也不得不开始在外自谋生路。多年驾船的他上岸后不知道从事什么职业,因此一直干着自己喜欢的老本行。由于只有小马力船只的驾船证,他在江上的就业面显得比较有限。非法采砂的“王老板”约他一起采砂,他便负责开船。
他说,因为是无证采砂,为了逃避打击经常选择晚上作业,船上只装一只探照灯,尽可能隐蔽行踪。原本应该安装在船周边的灯一只也没装,每当船只在江中作业,遇有其他正常航行的船只,他们只能借用手电筒的光交换信号,比较危险。
江某某告诉记者,被警方抓获之前,他也听说过国家要对非法采砂立法,但具体的内容没有十分关心,因为一直抱着“可能自己不会被抓”的侥幸心理。
“老板”王某某告诉记者,自己也曾在航运公司干过,当过船上的大副。近年,花100万元买的货船,又花30万元改装成了采砂船。以前,他也曾用货船运过芦苇给造纸厂,后来造纸厂关停一批,小型货运生意差,赚不少什么钱,便开始想其他办法。常年在江上跑,听说长江沿线有的外地人挖江砂赚了不少钱。他便把自己的货船开到安徽,将其改造成了挖砂船。
他的儿子是一所985院校毕业的高材生,正在择业的关键时期。“我本来想给儿子多攒点钱,现在倒给儿子脸上抹了黑,可能还会影响他的发展,我再也不做这样违法犯罪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