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陈父拿着儿子写的道歉信
记者袁黎 通讯员程红丹
19岁的陈旭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痛哭不止。
6个月前,这个来自南漳农村的武汉理工大学一年级男生,用一把水果刀劫持了武汉市九医院女医生段某,起因是他骑车撞倒了一名82岁的太婆,而在医院拿不出1000元住院押金(本报5月19日、5月20日曾报道)。一念之差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昨日,该案在青山区法院开庭。
尽管陈旭本人及辩护律师一再强调不想伤害女医生,也没有勒索财物,劫持只是在恐慌下的避险行为。但控方并不认同,坚持认为其行为侵犯他人自由权和健康权,应以绑架罪论处。
此前,陈旭曾手写一封千字道歉信委托父母转交给女医生,但陈父昨日告诉记者:“医生说不能谅解,但也不索赔。”
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