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族“五问”地铁偷拍
2015-12-03 08:54:32 来源:武汉晨报



汉网   记者唐婕 陶常宁 贾雪梅   近日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哺乳,被一网友偷拍并发到微博上。社会各界人士除了支持这位哺乳妈妈的正当权益外,网友的偷拍行为也引起很大非议。据《华商报》报道,被偷拍的当事人将走司法程序维权。

事件:“北京地铁哺乳”引发对偷拍行为的争议

据《华商报》12月1日报道,“北京地铁哺乳”事件发生后,地铁哺乳当事人的丈夫方先生接受了该报采访。11月27日下午,他和妻子带着3个月大的女儿去北京儿童医院就诊,然后坐地铁1号线在西单站转乘4号线,准备回家。

方先生称,孩子在地铁上饿了哭闹,老婆实在没有办法,只好给孩子喂奶,当时车上没有乘客表示异议。直到11月29日下午看到新闻,才知道妻子被偷拍。

方先生称已和律师取得联系,将以涉嫌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为由,起诉相关微博网站、拍照者和二次转发的“北京往事网站”,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此事件发生后,除了对哺乳妈妈的支持,很多武汉地铁族网友也纷纷谴责“偷拍”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公共场所如地铁上被偷拍,也可能不经意地成为了“偷拍者”。在地铁上能够随意拍照吗?什么样的偷拍行为涉嫌侵权?

哪些偷拍行为涉嫌侵权

记者采访了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龙、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明和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德武,就武汉地铁族网友(以下简称“网友)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网友:“北京地铁哺乳”事件中,偷拍者是否侵权?

律师:当事网友将拍摄的哺乳照片上传至公众平台并伴有侮辱性言语,其中照片清晰地拍到隐私部位,这种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网友:在地铁等公共场合拍照算侵权吗?

律师:拍照行为属个人行动自由,如果拍摄内容不涉及地铁要求保密的地方,乘客在地铁里拍照是自由的。拍照并不一定侵权,侵权与否与结果有关。如果拍照者出于资料收集或者自用,在公众场所拍照,不属于侵害他人权益。

网友:什么样的偷拍行为才构成侵权?

律师:如果拍照者仅仅是拍照,而不上传网络、不带有批评性语句描述也不构成侵权。一旦拍照者上传网络,同时带有批评语句,属于恶意散播、诋毁名声,构成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

网友:不拍隐私部位,只拍美女、帅哥的脸算侵权吗?

律师:如果仅是拍照自留,不随意传播且不用于商业用途,就不算侵权。

网友:如果拍摄不文明行为并曝光,是否叫侵权?

律师:只要不涉及对方的隐私信息,就不会构成侵权。法律允许在社会道德范畴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谴责。这种情况下,出版物、教科书、新闻媒体是可以使用曝光不文明现象的照片。

地铁里如何防偷拍隐私

坐地铁时老担心拿着手机的人是在偷拍你?专家认为,只要你在公共场合里自觉守秩序、讲文明,一般情况下,也就不会有人刻意去拍你了。但如果是恶意偷拍隐私,地铁族尤其是女性乘客一旦发现,可及时要求对方删除照片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晨报提醒,广大女性乘客可做以下防范措施:当你的上衣领口较低,坐下时,可用随身携带的围巾、外套遮挡一下胸口,防止站立的人从上往下偷拍。如果穿着短裙,坐着时把包放在双腿上遮挡;如果穿短裙站立,尽量靠车厢壁站,前面用包遮挡;如果站在电梯上,用包或外套遮挡臀部,防止下方有人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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