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晨报 柯美学
去年11月,青山居民贺某打借条借了朋友吴某10万元,3个月过去却未如约还钱,担保人陈某也推诿搪塞,被吴某起诉到青山区法院。昨天,该院立案后当天裁决贺某立即还钱。该案从立案到宣判当天完成。据了解,全市法院正在推行“小案速裁”程序,以提高民事审判效率。
昨天,青山法院办案法官立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可采取“速裁程序”,便电话通知双方到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赶来参加庭审。法官当庭判令贺某立即还本付息,担保人陈某承担连带责任,并用“令状式”判决书当庭作出裁决。
“此案如按以往走完所有审判程序,至少要个把月。”办案法官点评说,今年8月起,市中院在基层法院开展审判运行综合改革,采用“小案速裁”程序,最快一天可审结一起小案子。
据了解,对快审速裁案件,法院可采取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答辩期和举证期可为3~5日,答辩可以口头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可不严格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调解的顺序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