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通“讨薪直通车” 公安为112位农民工讨薪
2014-01-04 15:45:32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唐煜
 
3日中午,在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支队,几位被拖欠工程款的农民工手拿当日的《长江日报》,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的情况,工作人员在一旁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    见习记者胡琴沁 摄长江日报讯(冯劲松 通讯员郑法萱 涂志国 吴丹)本报“讨薪直通车”开行两天,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昨日,因项目经理卷款失踪,15位农民工代表拿着当天的长江日报,又一次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此项欠薪案。
 
上午10时许,来自安徽的农民工汪国松拿着本报,指着当天“讨薪直通车”报道脸带笑意:有媒体联手政法、劳动监察部门帮我们,讨回欠薪有希望了。
 
据介绍,2009年8月7日至2011年5月2日,汪国松、闵再成、陈亚军等112名农民工受聘至海南中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建设施工“武汉二环线汉口段金桥大道第32-35联桥梁结构”。
 
可工程完工后,海南中航长兴分公司拖欠汪国松等112人工资123.4102万元,项目经理史某林只向农民工开具欠条和结算单后不知所踪。
 
2011年7月7日起,汪国松与讨薪农民工们陆续找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市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显示:长兴分公司以“海南中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质与该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武汉一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而根据一冶市政公司核算,应付海南中航长兴分公司工程款1180余万元,已支付1223万余元,实际超付42万余元。待再深入调查时,却发现海南中航长兴分公司已于2011年8月2日注销,直接责任人史某林逃匿。
 
2012年2月8日,市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向海南中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于2012年2月14日前支付上述人员被拖欠工资,并委托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送达。但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原海南中航长兴公司项目经理史某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罪”,且数额达到犯罪认定标准,责任人逃匿,案件已移交到江岸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
 
昨日,石桥所所长王鸣表示,已立案侦办。因此案涉及外省,案情较复杂,办案人员正在克服重重困难侦办中,近期将给农民工兄弟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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