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公租房摇号选房及资格审查流程,明确了12类优先配租群体。同时规定,各区公租房若有剩余房源,可以跨区域配租。《暂行办法》指出,在公租房申请对象中,按照“优先配租对象-普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对象-普通新就业职工对象”的类别顺序,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其中优先配租对象,包括无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一、二级残疾等级的人员;符合武汉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病种人员;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致残人员等共计12类(具体类别可咨询各区房管部门)。所谓优先配租摇号是指,假如有100人参与摇号,其中有40人属于优先对象,则先摇出他们的选房顺序,然后再摇出剩余60人的选房顺序。
目前政府类公租房主要由各区建设、筹集房源。《暂行办法》规定,若某区公租房有富余,可面向其他城区配租。
对于公租房资格证申请审核流程,此次武汉也进一步做了细化。住房困难群众和新就业职工,要申请公租房资格证需过3道审核。首先是社区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情况;其次,区房管和民政部门将审核申请人现有住房情况和收入状况;在两道审核通过后,房管部门将公示及核发资格证明,接受市民举报和投诉,并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