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9月7日,一段旅客推打乘务员的视频在网络流传,网传发生地点为成都东火车站。21点记者得到证实,成都铁路公安处已给予打人者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处罚,打人者或将被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乘坐火车。
从警方发布的通报了解到,违法嫌疑人傅某某在成都东火车站进站时不配合安检,与安检人员发生争执,一名准备出乘的乘务员看到后上前劝导,反而被傅某某打了。
进站接受安全检查,这是对所有乘车旅客安全保证的有力措施。配合安检工作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旅客的安全负责,是每一位进站旅客理所当然的责任和义务。傅某某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不配合安检,都是站不住脚的。而她又对劝导其配合安检的乘务人员动手,更是错上加错。成都铁路公安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叁佰元的罚款。铁路部门记录其个人身份信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购票,并按规定向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这一系列处罚有理有据,处置迅速,让人拍手叫好。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对等存在的。旅客享有依据车票票面记载内容乘车的权利,同时也负有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的义务。旅客购票享受铁路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无可厚非,但与此同时,也应按照铁路工作人员引导进站乘车,履行遵守铁路规章制度的义务,这既是对自己旅途安全的保证,也是对工作人员的一份尊重。如果只想享受权利而拒不履行义务,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以往,有诺不践,有约不履,往往止于道德范畴;如今,无信寸步难行,一旦违规处处受限。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出《意见》通知,加大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科学立法、完善制度,使得大到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小到地铁逃票,都能被纳入信用体系之中。一旦失信人的信息被纳入信用体系中,就会让失信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处处碰壁,相应惩罚如限制购买火车票、贷款批不下来、影响就业等等既无可逃避,又程度合理,从而在整个社会中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大格局。其中,在动车上吸烟,180天内不得乘坐火车的处罚就吸引了众多目光。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动车“霸座”男子也因自己的“老赖”行为埋了单。
文明出行,人人有责。 当前,文明社会在大力倡导文明、和谐社会,就是要求我们在出行中,带着文明出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在征信体系越来越健全、惩戒力度越来越严厉的背景中,我们理应把诚信文明看作安身立命的基点,做一个守规矩的人。(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