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道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应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4月20日 人民铁道)
“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等)。”这则消息传来,不禁让人拍手称快。法治社会公平与正义或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正如一句老话讲的那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小到一个集体、一支队伍,没有纪律和规矩的制约,就容易乱套。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欣喜地看到因为依法治国建设不断推向深入,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往日让人头疼的“老赖”正在阳光普照下无所遁形。
不越雷池一步,不逾规矩半分,社会安全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人是社会性动物,社会本身就是由无数人和人的行为构成的,人类依赖社会,而社会的安全稳定也是由人的行为所决定。前些日子一则“为等迟到老公上车,一女子逼停高铁”的新闻引起了轩然大波,也再次将公共安全的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其实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荒唐事,正是出于其对公共安全规则的漠视。本次《意见》出台,补全了相关法律法规空白,对违规者依法可惩,在所有人心中挂上了一个“感叹号”,让公共安全的支点更加牢固。
让失信的人寸步难行是最好的惩戒。随着中国铁路建设飞速发展,乘坐火车成为了性价比最高的出行方式,特别是高效的动车组列车已经日渐成为百姓离不开的公共交通工具,成为造福大众的科技产品。用禁乘火车来限制扰乱公共秩序和信用缺失的人群,正是以公共的戒尺惩治其对公共的危害,可谓“门当户对”,再合适不过了。而对于铁路部门而言,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是恪守不变的工作准线,此次《意见》出台可谓一场及时雨,为列车安全稳定运行上了一道法律的“平安锁”。
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公共安全隐形支柱,本次《意见》出台直指症结关键,顺应了民心,也扶正了社会风气,大快人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发言,字字掷地有声,此次《意见》出台也让我们再次看到国家对于构建幸福和谐社会的决心,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幸福的憧憬。(周运华 刘文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