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
2017-12-18 07:49:00 来源:搜狐财经

  记者观察

  吕红星

  在我国经济基础中,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增长的稳压器、“走出去”的排头兵。在推进改革开放、维系国计民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支撑国家经济战略发展大局上,国企的作用不可替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应该看到,新时期的国企改革,国资委进一步放权不可或缺。

  当前,国家国企资产监管的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数据显示,国资委取消、下放、授权各项职能43项,各地国资委下放职能563项,这个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同时国资委还加强了监管,特别是加强了推动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管与审计、巡视等协同配合,把监管的网织密、织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但是,我们要看到,国资委在放权的同时,必须要加强监管。

  记者了解到,长春市国资委明确监管边界,既要不越位、也要不缺位。充分放权,符合新阶段国企国资改革方向,有利于试点公司增强活力,灵活决策,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

  “我们要求企业在重大决策之前与国资委有一个沟通的过程,权力该放得放,但是放权之后监管一定要跟得上去,加强监管这也是今后一个重要方向。”长春市国资委副主任辛淑兰在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座谈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长春市国资委因企制宜,分类授权,重点管好国有资本投向和回报。厘清企业管理边界和权责清单,明确42项监管事项,按照“授得下,接得住,行得稳”的原则,对企业分类授权,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具体说,就是根据企业不同类别和情况,进一步明确“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对于经营好、信得过的企业,实施战略管控,应放全放;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财务管控,因企制宜,只进行财务管理、风险管控;对于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实施运营管控,不能放手不管。

  应该看到,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并不矛盾,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强化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处理好两者关系,切实做到有机统一。同时,应加快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未来,随着国有企业市场经济环境不断完善,需要国资委不断地提高水平,需要对市场经济、对市场规则、对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清晰和透彻,从而使国资委的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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