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 服务业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刘涛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的开放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要对标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提高自贸试验区等建设质量,加快推广成熟经验,积极推进RCEP谈判,扩大服务业外资准入。 当前,我国正处在增强服务业经济主引擎作用的关键期,服务业具备“追赶型增长”“创新引领型增长”的双重潜力,需要以更大的开放创新力度,增强服务业新动能,为经济平稳增长提供持续动力。 2017年上半年,我国服务业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且连续12个季度实现对GDP和第二产业的“双超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上升到54.1%,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9.1%,高出第二产业21.3个百分点。 服务业新动能正在加快成长 一是“追赶型增长”的潜力不断释放。根据先发国家的经验,我国非金融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其增加值占比明显低于这些国家相同发展阶段的水平。从今年上半年情况看,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21%,领跑整个服务业,比今年一季度加快1.9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同比增速也超过整个服务业2.1个百分点;而金融业的增速不断放缓,同比仅增3.8%,比一季度回落0.6个百分点。 二是“创新引领型增长”的潜力逐步显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大量基于互联网的新兴行业和业态层出不穷,为服务业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源泉。以市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网络零售和第三方移动支付为例,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额为3.1万亿元,同比增长33.4%,其中非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长高达51.6%,比去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另外,今年一季度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额超过18.8万亿元,同比增长2倍多。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初步建立起技术、商业模式优势,实现了与发达国家“并跑”甚至“领跑”。 以开放创新进一步增强服务业新动能 一方面,要推动服务业高水平的双向开放。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的开放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要对标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提高自贸试验区等建设质量,加快推广成熟经验,积极推进RCEP谈判,扩大服务业外资准入。同时,通过深度参与全球化、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加大对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指导和服务,增强其全球布局及资源配置能力,不断拓展服务业增长的新空间。 另一方面,要创新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目前,我国一些服务行业的准入障碍和行业垄断有待破除,公平竞争环境还需改善,部分具有混业、跨界特点的服务行业和业态还存在多头监管、重复监管问题。为此,需要深化“负面清单”改革,完善环保、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减少或降低经济性要求;加强产权保护,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规模企业及线上线下企业的平等竞争;增加服务类政府采购的比重,有效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建立统一高效、开放包容、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探索适合于“互联网+”、分享经济的监管方式,更好引导技术、商业模式创新的市场化及产业化,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