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员办:“三位一体”业务监管初见成效
2017-05-25 18:14:00 来源:搜狐财经

  自2014年转型以来,浙江专员办根据财政部要求,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因地制宜制发了《浙江专员办业务监管办法》,形成了以日常监管、办领导约谈、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业务联动监管机制。通过两年来的实践,成效日益显现。

  一、“三位一体”监管办法彰显了以问题为导向严格监管的理念

  对监管来说,发现问题不是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浙江专员办“三位一体”监管办法就是在正确认识方法论、思考与总结监管面临的现实形势任务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严格监管的理念指导下,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每一个环节拿出钉钉子的精神,夯实基础、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规定措施,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三位一体”监管办法使浙江专员办的业务监管工作落地生根

  首先在职责范围上达到了权责统一,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处室层面的监管任务以日常为主,通过建立相应的业务监管平台,以调查分析和专项审核审批为有效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纠正。对于在处室日常监管层面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趋势性、苗头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内部充分商议决定以后,提交到专员办层面,启动由分管办领导或直接由办主要领导约谈。通过约谈提请被监管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重视并研究提出从责任追究,到制度层面、系统范围对问题进行整改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约谈以纪要形式加以约束执行。

  其次从监管手段和力度上实现监督与管理的衔接,惩戒与教育的统一,达到了刚柔并济的效果。一是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交给管理主体,由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责任。二是区分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要求管理主体在纠正的同时还必须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遇到被监管单位认识不到位,态度强硬,不配合、不整改,甚至阻挠将问题进一步搞清楚的,则在请示财政部同意之后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发挥检查刚性强、震慑力大的独特优势,坚决维护监管权威和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三、“三位一体”监管办法让浙江专员办的业务监管形成了互动效应

  首先处室通过日常化、规范化、系统性、全过程的监管,密切了与被监管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一方面及时了解和掌握了对方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向对方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促进被监管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同时通过对问题的及时提示、提醒,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有利于被监管单位将问题解决在初期和萌芽状态。

  其次通过办领导约谈,使那些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基层难以解决的系统性问题、制度性问题能够在更高的层面引起重视和得到解决。约谈发挥了以柔克刚的监管效果。自监管办法实施至今,浙江专员办已经对部分退税单位、部分预算单位、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了4批15人次的办领导约谈,均取得了满意效果。如对某预算单位约谈后,全省通报,统一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其年度考核、考评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在系统内引起强烈反响;又如某退税单位约谈后,经过全面整改和制度修订,成为全国先进,在系统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为此,单位领导特地到浙江专员办表示了感谢。

(来源:浙江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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