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专员办:坚定信心克服困难 将专员办职能转型向纵深推进
2017-05-19 18:56:00 来源:搜狐财经

2017年,辽宁专员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以下统称“两会”),立足新形势对财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统筹做好全年各项工作,通过统筹规划、加强联动、完善管理等具体举措,努力把常规工作做“实”、重点工作做“优”、调研工作做“深”,让监管效能充分释放,以实际行动落实专员办职能转型向纵深推进的要求。

一、统筹做好全年业务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改革措施和重大政策落实到位。辽宁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谋篇布局,按照“两会”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主动开展工作,跟踪中央财政政策出台后的实施情况,重点是协助做好中央对辽宁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政策出台前的调研工作;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营改增政策全面推开执行情况评估等政策出台后的实施情况调研,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助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重点是以推进中央财政政策落实助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特别是在减税降费、推行PPP模式、厂办大集体改革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领域积极作为。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进展,集中全办力量并与辽宁省有关部门紧密合作,认真做好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等有关基数的测算核定工作,为改革方案的出台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客观反映辽宁财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辽宁专员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注地方财政运行情况,重点是及时反映辽宁省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县级财力运转难、“三保”支出压力大、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强收入端监管,积极在辽宁省做实经济数据中发挥作用。对部门预算管理,重点是针对预算编制不实、预算执行随意、财务管理松弛、资产管理薄弱等主要问题,加大对属地中央二级及以下单位预算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从预算编制、执行到决算的全方位监管,强化预算硬约束。对专项资金管理,重点是防范因地方财力困难而出现的挤占挪用专项转移支付情况,特别是对涉企的技术升级改造资金到位情况加强督导监管,努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和营商环境改善,保障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导向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突出重点抓出亮点,结合地区实际开展前瞻性研究工作。辽宁专员办把财政部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工作放在首位,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努力把重点工作做成精品。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地方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与地方财政密切合作,联系实际开展调研,积极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目前辽宁专员办已成为“辽宁省预算管理和化解地方债务工作及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从探索新型养老保险模式和增强养老基金可持续性入手,与地方财政联合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寻找新对策、摸索新路径。对属地中央单位预算监管,重点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和决算审核,特别是要创新性开展决算审核,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通过强化决算审核倒逼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专项资金管理,重点是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为财政部分配下达和清理规范转移支付提供客观依据。

二、加强预算监管联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和《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要求,今年,辽宁专员办全方位推进与辽宁省级财政部门、省直部门和地市财政的预算监管联动。1月,在向辽宁省政府陈求发省长汇报工作时,就贯彻财政部要求,加强与省级财政部门的监管联动做了汇报。2月6日,辽宁省财政厅主要领导一行到辽宁专员办就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在一些关键事项上达成统一意见。2月14日,辽宁省财政厅送来《关于建立辽宁省财政厅同辽宁专员办预算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初稿,经双方反复研究沟通、形成正式稿,目前已印发辽宁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市财政局,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人制度也已建立。近期,在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专项核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核查等方面启动了联动机制,取得很好的效果。下一步,双方还将在建立联络和磋商机制、开展重大事项联合监管和调研、开放共享监管信息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三、夯实内部管理,为全面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去年,辽宁专员办提出和推行了“立体化”工作思维方式。就是工作组到一个地方,不仅要完成本处室或特定的工作任务,还要兼顾其他处室负责的监管事项。实践证明,这种“立体化”工作方式,不仅提高了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还拓展了干部的综合监管能力,今年,辽宁专员办在工作中继续强化这一方式并加以完善。同时,积极推进监管方式转变,采取以非现场审核为主、现场核查为辅的手段,进一步落实扩大监管覆盖面的要求,减少审核风险。

二是严把工作质量。为严格把关材料质量,提升监管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降低工作风险,今年开始,辽宁专员办应用一种全新的会议工作形式——“材料审理会”,凡上报财政部的重要报告、调研材料等必经主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认真研究、逐条推敲。今年,已召开10余次“材料审理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要求按照分工关系,由牵头处室对牵头工作进行细化,制定规范,不定期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进行业务研讨交流。

三是调配人员资源。辽宁专员办积极选调地方财政干部挂职锻炼、抽调预算单位人员协助工作和社会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化解人员不足困难,并开展内部培训,帮助相关人员转换工作视角,尽快适应专员办工作要求,同时建立和完善借用人员考核评价制度,规范用人。

(来源:辽宁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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