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拟取消高速公路部分收费
2016-08-28 10:29:36 来源:大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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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涉企收费力降30%,减负超10亿

8月26日,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6年下半年,湖北将对各类涉企收费力争再降低30%,该方案实施后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0.3亿元。

记者了解到,湖北将在2015年涉企行政收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46.2亿元的基础上,对各类涉企收费开展新一轮的清理规范,力争整体再降低30%左右,现已拟定具体方案报省政府审批。

初步测算,该方案实施后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0.3亿元。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涉企收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和常态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此外,计划年底前将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面清理规范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重点取消降低依附行政、招标、信贷融资等领域的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机构和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标准。

物价部门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还将重点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等存在的涉企收费问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另据武汉晨报:

湖北普降一批民生项目物价

工商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1降至第10,拟取消高速公路部分收费……

今年,我省拟取消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中的部分项目收费,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1900万元左右;将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等。昨日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通报了系列工作。

我省工商业电价全面降低

会上通报,根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我省报请批复第一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每度电购销差降低9厘,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

3次调整大工业电价,每度电下降3.3分,大工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8位降到第15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3.7亿元左右;

4次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度电价下降0.11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1位降到第10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7.4亿元左右;

推动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交易量扩大到近300亿度,去年的交易量仅100亿度,销售电价降低,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0亿元左右。

全省高速收费标准普降10%

6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标准普降10%,年减轻社会通行费负担16亿元左右。

对高速公路ETC用户和使用“通衢卡”货车分别实行5%、10%的优惠通行政策,年减轻用户负担3.5亿元左右;

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标准由3‰降为2.5‰,年减轻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担1000万元左右;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年免收约22亿元。

今年将理顺一批民生价格项目

今年,全省将开展天然气用气大户直供交易试点,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对集卡车高速公路运输实行运价优惠;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医药产品电子交易平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由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交易。

会议指出,计划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到2020年,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冯梓晔、通讯员苏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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