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约谈“饿了么”“美团网”等订餐网
2015-01-21 23:41:44 来源:汉网

汉网消息(申燕伟 通讯员小北)日前,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了“饿了么” 、“美团网”等网络订餐交易平台,要求各网络订餐交易平台严格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供餐单位的证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餐饮单位立即进行下架处理。同时,江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媒体曝光湖北经济学院校园周边网络餐饮外卖火热,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核查。经调查大多数学生是通过淘点点、饿了么、开吃吧、美团等四个网络平台订购的食品。从这四个网络平台中收索到湖北经济学院周边有126家单位存在网络外卖经营行为,并进行了逐户调查。其中:在开吃吧、饿了么上发现3家属无照无证流动摊点,已移交城管部门查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当前凭借订餐快捷、送餐上门、餐到付款等特点或优势,“饿了么”、“美团”等网上订餐平台,成为在校学生和写字楼白领人群的“新宠”。但是,网络订餐火爆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网络订餐的饭菜卫生不达标、网络订餐对接的餐饮商户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等。

为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因此,第三方平台应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要求入网餐饮单位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禁止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餐饮单位入网。《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因涉嫌为无证无照餐饮“作坊”提供订餐对接服务,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外卖网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经营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餐饮单位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按证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其中,饭店、快餐店可经营正餐,小吃店、饮品店分别可经营小吃、饮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可向团体单位批量供餐。

2、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的数量不应超过本单位加工能力。

3、送餐品种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不应有冷菜、生食(如生食水产品、生鱼片等)、预拌色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等高风险品种。

4、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客户送餐,使食品可在加工完成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建议在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加工时间和消费时限,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5、送餐容器和包装应清洁、完好,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6、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送餐时应穿着清洁工作服。

在网上订餐的过程中,需要做到:

1、查看餐馆资质,看看是否有营业执照以及餐饮服务许可证。查看餐馆地址,如果在附近的话,抽时间实地勘查一下。如果可以的话,选择自己在线下吃过的餐馆,这样更加可靠。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一定要加以重视。

2、订餐时不选择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的糕点)等高风险餐饮食品。

3、要注意保存订餐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一旦遇到食物安全问题,可以拨打12345、12331和12315投诉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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