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晓琴 通讯员龚萍 李博 叶翩
本月起,小微企业再迎政策利好。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国税局获悉,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
这意味着,武汉市可享受免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增至20万户,占全市所有小微企业的70%以上,预计年减免税额将达到6亿元。
近20万户小微企业免税
据武汉市国税局测算,新政策实施后,在暂免征收增值税方面,该市将新增受惠1.6万余纳税人,预计年免税税额增加1.2亿元左右。
就单个小微企业而言,假设月增值税销售额为3万元,按照3%的征收率,每月应缴纳增值税30000×3%=900元,新政实施后,这9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全免,年度最多可减免增值税900×12=10800元。
武汉辉创腾达广告有限公司在“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小规模企业,享受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税的政策。该公司熊会计告诉记者,虽然钱不多,但积少成多,对小微企业来说还是很可观的。
“我市将有近20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占全市所有小微企业的70%以上,预计年减免税额将达到6亿元。”武汉市国税局总会计师陈彬介绍。
仅2000个体户需缴税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等三类对象。
个体工商户方面,2011年,开始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统一从5000元提高到2万元。截至今年9月底,武汉市享受2万元以下免税个体工商户共13.4万余户,占总数的九成。这次暂免征收范围扩大到3万元,个体户免税比例将达到99%,目前全市仅剩2000余户个体户仍需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方面,去年8月开始享受“2万元免征”政策。据统计,从2013年8月到今年8月期间,武汉市共有4.6万户小规模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占小规模企业总数的42%,减免增值税3156万元。
所得税减免呈翻番趋势
近年,国家不仅在增值税方面频频出台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也是持续给力。
武汉市国税局总经济师陈宇放指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国家一直按20%的低税率征收,2010、2012和2014年,又不断出台调整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低于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企业,减按10%征收所得税。”
武汉市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由于享受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6万元以下变成了10万元以下,总体减免所得税额度增加至5232万元,比2013年全年的减税额高出1400多万元,预计全年减税额将实现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