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珂 通讯员余轶
下月1日起,武汉职工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时,可用额度将提高,首次办理时间也缩短。
所谓公积金委托扣划还款,是指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款。
此前,办理逐月扣划,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需保留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但下月开始,保留金额降低到100元。例如,每月公积金交纳1000元,此前扣划还款账户必须保留6000元,下月起账户只用保留100元,其它钱均可用于扣划还贷。
同时,此前办理逐年扣划还贷,首次扣划还贷时间必须是公积金贷款发放日起6个月后。下月起,成功扣划还贷1次后,再办理逐年委托扣划,可指定任意扣划还贷日期。
此外,还取消了办理“委托授权变更”业务,须与前次《委托授权书》签订日起间隔6个月以上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