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稽核
2014-05-14 07:46:43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 郭婷婷
 
职工医保缴费要申报职工月度工资总额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征缴规范化管理,武汉市人社局将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专项稽核。
 
据了解,这是武汉市首次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专项稽核,将对全市参保的2767户机关事业单位,共计19.8万在职人员、10.2万退休人员进行稽核。此次主要核查单位职工参保人数、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以及单位应缴纳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工龄补足医疗保险费。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要申报职工月度工资总额。
 
按计划,这次专项稽核工作将持续3个月,机关、事业单位的稽核率要求达100%,参保企业(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稽核率要达到90%。
 
对于瞒报、少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和虚报退休金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应据实出具稽核意见书,并要求被稽核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情况上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由其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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