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金报讯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中编办前不久向各省级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意见》,征求地方对未来中央和地方金融分层监管的意见。这一轮意见征求结果已于3月底前完成,并反馈给了中编办。
据悉,《意见》初步划定了地方金融办的监管责任,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地区性OTC(场外交易市场)、典当四类;提出“省级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责不能够层层下放到市县政府,但是可以在市县设置监管机构实现垂直管理”。值得一提的是,还明确规定,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不能够承担地方发展融资职责和出资人职责。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