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李晓萌 实习生吴超群)全市工会组织作为广大职工的“娘家”,将在维护广大职工权益、提升职工技能、组织职工建功立业等方面更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昨日正式下发的《市委关于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提出,我市将逐步建立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并对企业用工状况进行信用评级。
■企事业单位要设立职工教育培训专项经费
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我市将大力实施“百万职工技能提升工程”,开展各种劳动竞赛,并通过技能培训、技术交流、名师带徒、岗位创新、建设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等方式,有效提升职工劳动技能。《意见》作出硬性规定: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1.5%提取劳动竞赛活动专项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两代表一委员”增加农民工比例
《意见》要求,适当增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一线职工、劳动模范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
同时,建立工会与人大、政协联系制度,进一步畅通工会反映职工诉求的渠道。在开展涉及劳动关系、劳动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检查或专项视察活动时,要吸纳同级工会参加。
■政府制定重大政策要听取同级工会意见
《意见》强调: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对就业、医疗、教育、工资分配、物价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应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在成立相应的社会性管理监督机构和组织相关执法检查时,应吸收工会参加;吸纳工会代表参与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支持工会对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