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今日(4月23日)上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河洁一行前往市公安局,检查“权力清单”公布落实情况。
今年武汉两会上,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被列为市人大1号议案,成为全国第一个将“权力清单”作为人大议案办理。3月底和4月上旬,武汉市相继晒出市直各部门和各区“权力清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6个代表组,对照1号议案,对“权力清单”公布情况进行检查。
在55个市直部门中,超过200项的部门有9个,市公安局以357个一级事项、937个二级事项占据首位。“涉及权力事项多,法律、法规、规章多,是市公安局的特色。”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王斌介绍,为理清权力清单,市公安局组织专班,按照边清理、边纠正、边优化的原则,对照法律、法规逐条列出,于3月31日通过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
市人大检查组现场点击网站上的“武汉市公安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行政许可3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7项,行政处罚221项……一项项权力被列了出来。在非行政许可审批栏目里,随机进入“户口登记”的子项“港澳台回大陆定居”项。点开后,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收费标准、许可条件、需提交材料等具体条文以表格形式展现出来,最末端还有承办机构和联系电话。拨打电话后,对方有条有理地回答了检查组的咨询。
“权力清单中的依据最好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避免使用规范性文件。因为不少规范性文件存在内容条款冲突,对未来工作会造成阻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汉大学副校长张晓玲建议,把法律依据做个全面清理,打好基础工作。市人大代表许国胜也建议,权力清单的法律来源过多,还要进一步压缩,明显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老百姓要求的法律法规,可以向市人大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订。
张河洁指出,权力清单公布只是第一步,能不能约束权力还要看公布后的运行情况。按照1号议案“高效便民”要求,要进一步优化流程,让来办事的群众减少时间、减少材料。建立公众监督的机制,对公众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纠错和反馈。密切关注立法动态,及时对权力清单进行修改,实现动态管理。既要做好精简流程的减法,也要做好严格执法、服务公众的加法。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对程序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