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房”并轨为公租房 物业费有望首次享补贴
2014-04-05 10:05:16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图为:邻里中心小区是首个并轨后按新标准装修的公租房小区
 
文图/本报记者黄振琳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去年底下发的通知,武汉今年起将对保障房体系中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下简称“两房”)进行并轨,今后统称为公租房。根据设想,并轨后两房将统一调配房源;装修和户型标准也将统一。
 
■ 探访
 
首个项目年内交付
 
根据武汉市的部署,今年前下达计划的保障房项目,凡是未装修的,今年开始统一按照公租房的装修标准进行装修。硚口区的保障房邻里中心是并轨后,首个按照新保障房装修标准完成的项目。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长丰大道丰泽路的邻里中心小区。在小区售楼部,工作人员介绍,邻里中心共有1000多套保障房,原来的定位是公租房和廉租房装修和分配都有所区别。根据新的政策,两个产品类型将打通,执行统一的装修标准。
 
记者在小区里看到,几栋高层保障房均已进入室内装修阶段。记者进入2栋,一个楼层设置为4梯16户,户型面积相差不大。在2楼一套已装修完毕的样板间看到,这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建筑面积约50平米,墙面刷的是乳胶漆,地面铺设的是淡黄色瓷砖。厨房配套整体橱柜,洗菜池、油烟机均已安装好;卫生间里洗面盆、卫浴柜和热水器也安装到位。
 
记者观察到,该项目与去年下半年武汉首个配租的公租房项目——惠民居的装修标准比较相近,承租家庭配备简单家具即可入住。
 
据承建单位介绍,该小区的室内装修工期还有 3个月,但小区绿化和配套设施还未完工,预计今年四季度可以交付。
 
■ 申请
 
4类人群将可申请
 
并轨后,武汉公租房保障面将涵盖原来的廉租房保障群体,对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群体“应保尽保”后,还覆盖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无房新就业职工和在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今后公租房保障对象将保障4类人群:一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低保户;二是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全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三是人均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四是人均收入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公租房准入上限标准的家庭。其中,公租房准入上限和人均各类收入标准,根据前一年的统计数据确定。
 
预计今年下半年起,凡是符合原两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将不再分别提交申请,变为统一填写新的公租房申请资料。
 
公租房房源发配租赁时,还是统一使用登记摇号配租的方式,第一类保障对象(即原来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低保家庭)优先配租。
 
据悉,两房并轨还涉及原有的廉租房建设计划和保障对象如何融入新公租房中。根据规划,今年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可继续建设,对原廉租房对象的配租、分配等纳入到新公租房中。已经入住并签订合同的原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对象,其补贴、物业费等标准,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合同到期后将改签统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根据新的补贴和入住标准执行。
 
■ 补贴
 
物业费有望享补贴
 
与原来的公租房一样,并轨后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先交租金后补贴,根据每个家庭的应保障面积和保障档次发放补贴。
 
根据初步规划,公租房家庭租金补贴的面积标准按到“十二五”期末人均16平方米的标准推算,今年补贴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2015年为人均16平方米。
 
今后,武汉市将针对不同的保障群体,分档次制订补贴标准,最低收入家庭(低保户)按应保障面积的90%补贴,自付10%;低收入家庭按保障面积的70%补贴,自付30%;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补贴30%,自付70%;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予补贴。
 
多年来,武汉入住保障房的家庭都希望在物业费上能有减免。
 
据悉,目前武汉市多个部门正在研究此事,接受保障的第一至三类家庭,将有望按保障房小区物业费的不同比例进行补贴。
 
专家声音
 
提高了保障房运行效率
 
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会专家委员殷跃建认为,近些年我国保障房建设大为提速,廉租房和公租房都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之前两房的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导致房源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加上不同的产品申请和操作程序不同,太过复杂,很多家庭并不了解。
 
基于此,国家提出并轨想法。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指出“逐步实现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去年底,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
 
殷跃建认为,两房并轨后,房源统一调配,有利于动态地保障不同收入层次的家庭,有利于提高保障房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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