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水利堤建中心主任受审 涉嫌受贿96笔共计160万
2014-04-05 09:50:55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卢玉娥
 
利用经手武汉市汉口江滩等近10亿元堤防工程的机会,96次收取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160多万元贿赂,昨日,原武汉市水利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唐某涉嫌受贿在武汉市中院受审。庭审现场,唐某否认收取园林公司老总100万,并表示自己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望法庭轻判。本案未当庭宣判。
 
被指9年受贿160万
 
涉工程总价近10亿
 
昨日上午10时,中等身高、戴着眼镜的唐某被法警带上法庭。
 
在指控唐某长达12页的起诉书中,共有18家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记录。据指控,2005年至2013年期间,唐某利用担任武汉市水利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堤建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的职务之便,在堤防和江滩建设过程中,非法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 151万余元、美金7000元、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8000元的帝舵手表一块。
 
记者估算了下,这9年间,经唐某之手涉及受贿的工程总造价已经接近10亿元。例如汉口江滩三期工程,工程造价为1.4亿;府环河出口段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造价4.4亿;东西湖堤加固工程,造价为5028万……这其中,有的明显违规,比如给招标单位打招呼,让并不具备资质而借用资质的施工人直接中标。但也有不少工程,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程序,并且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知名企业中标完成的,如武汉市政集团、大禹水利水电建设公司等。
 
但是,即便是这样,这些公司的相关项目负责人,也不忘给唐某“拜年”,塞上3000、5000元的红包或购物卡,“堤建中心的权力大,搞好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园林公司老总送礼
 
21次换回上千万工程
 
在这18家行贿公司中,湖北新艺林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艺林公司”)老总汤某,长期拉拢唐某,成为其腐败的重灾区。
 
2006年至2012年这7年间,汤某在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三个节日里,一次不落地给唐某送红包,每次都是5000元。仅这一项,七年来唐某先后21次共计收受10.5万元。
 
正是这种长期往来,为之后两人间的合作打好了基础。2007年7月,唐某以堤建中心名义采取邀标的方式,直接将汉江江滩绿化工程交给汤某的公司承接,同年12月,在唐某的签字同意下,堤建中心又与新艺林公司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增加工程造价为460万余元的绿化工程量。
 
2009年8月,汤某找到唐某,希望承接堤建中心青山江滩绿化工程,而旺林花木开发公司通过关系找到唐也希望承接该绿化工程,为了平衡关系,唐某让这两家公司共同承接该工程,造价为571万元。
 
2011年上半年,汤某找到唐某希望承接堤建中心的汉阳江滩绿化工程,唐某随后与招标公司负责人打招呼,要求给予关照。2011年7月,新艺林公司中标承接该工程,造价为745万元。
 
■ 庭审交锋
 
否认最大一笔受贿
 
称公积金贷款买别墅
 
面对公诉方的指控,唐某表示无异议,但否认检方指控的最大一笔,即否认收受新艺林公司老总汤某100万。
 
公诉方表示,汤某曾证言双方有提成约定,接到工程按照总造价给予唐某5%的提成。“他是领导介绍过来的,我不可能跟他谈提成,而且我给他介绍的项目没有一项结账的,他不可能亏钱给我。”唐某辩称,之前之所以在警方承认,是因为自己被审查太紧张就认了。
 
对此,公诉方反驳,唐某先交代后,反贪部门才去找汤某查证。公诉方还表示,已经查实唐某及家人的存款和房产,超过唐某及家人的收入,多出的100多万资产恰合唐某收受的赃款。对此,唐某的辩护律师立即辩驳,唐某在黄陂的别墅是付了首付后采取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但公诉方称,唐某的后期贷款都已付完。
 
自称自首和立功
 
检方称未指明犯罪事实
 
庭审时,唐某还称自己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主动举报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某。对此,检方表示,唐某是检方主动找到他后才交代犯罪事实的,不属于自首。唐某虽然检举,但没有指明具体的犯罪事实,不符合立功情节。
 
在做最后陈述时,唐某低着头,显得很低落,“希望法官能够如实调查,考虑我的自首和立功情节,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最后,公诉方认为,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建议判其有期徒刑13至15年。
 
昨日,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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