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禁止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要求做到“六禁止”
2014-02-25 07:33:54 来源:汉网
来源: 武汉晚报 记者王雪 通讯员郑晖 陶涛
 
公园、风景区不得开设高消费娱乐餐饮场所,不得在私人会所安排公务活动。昨悉,武汉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狠刹“会所歪风”。
 
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六禁止”: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建设私人会所;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开设高消费餐饮娱乐健身场所;禁止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私人会所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禁止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场所;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禁止公款报销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全市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和市直主管部门要对管辖的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的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并建立加强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管理的规章制度。财政、审计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公安、国土规划、水务、文化、林业、工商、旅游、园林、税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查违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及时组织核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从严处理当事人,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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