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 符樱
明年底前,我省所有城市原则上都将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昨天,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两部委下发的相关文件,早已实施阶梯水价的武汉,阶梯水量和水价的计算标准可能会因此有变。
武汉数年前已经开始实行阶梯水价,现行阶梯水价的三级水量价格比为1:1.5:2,即第一档水量价格为每吨1.52元,第二档水量价格为每吨2.28元,第三档水量价格为每吨3.04元。其中,第一档水量为每月每户25吨以内(含),第二档水量为每月25~33吨(含)、第三档水量为每月33吨以上,每户一般按4人计算。这相当于,每人每月6.25吨(含)为第一档用水。
有数据显示,实行阶梯水价以来,武汉超过第一档水量的居民所占用户总数不到3%。
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新近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制度指导意见》,三级水价比应不低于1:1.5:3,湖北地区居民阶梯水量的建议值为:第一档水量每人每月3.6吨。如果武汉市按照这一政策执行,则第一档水量则会每人每月减少2.65吨,第三档水量价格将由原来的每吨3.04元上调为4.56元。
省物价部门昨对此表示,国家两部位下发指导意见后,各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调整方案,武汉的阶梯水量、水价会否有变、如何变,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但根据规定,我市水价如果要调整,物价部门须先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