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3大贪官典型案例:官员与妻子同时被双规
2014-01-29 14:49:18 来源:汉网
来源:武汉晨报 记者程亚  通讯员武纪
市纪委扩大会议反贪展。记者肖僖 摄
市纪委扩大会议反贪展。记者肖僖 摄
 
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8749件次,立案593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6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人,其中市管干部9人。   昨天,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出席会议并讲话。阮成发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但腐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性地自我反省,警钟长鸣,做清醒人、明白人,坚决摒弃侥幸心理、闯关心理;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在制度建设和纪律执行方面加大力度,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阮成发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铁的手腕重拳出击,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会上播放了警示教育片《贪欲的陷阱》,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
 
会议通报部分典型案例。
 
“手机书记”
 
谢功卓被判刑
 
2013年1月23日,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谢功卓被带上法庭。他刚刚过完54岁生日。他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167万元、美元10万。此外,谢功卓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巨额礼金。2013年8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谢功卓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1997年1月,谢功卓被任命为汉南区委副书记,那时他才38岁。谢功卓先后担任汉南区区长、区委书记,一干就是10余年。2006年6月和8月,为在征地时得到照顾,武汉某酒店负责人先后两次送去40万人民币和5万美元。通过为企业在汉南区承揽工程,谢功卓先后收受了某物业管理公司30万元,某污水处理公司5万美元、某保健品公司10万元、某实业开发公司5万元。
 
2006年4月,某房地产公司在汉南征地200亩建厂。汉南区委研究决定,已征土地价格不得低于每亩3.5万元。该公司负责人马上找谢功卓帮忙,要求地价从3.5万元降到2.5万元。谢功卓不顾区委决定,亲自出面协调,硬是破了区委的“例”,将这家公司征用的土地价格调整为每亩2.5万元。
 
在谢功卓主政汉南的最后日子里,他变成了“手机书记”。办公楼里基本找不到他,不管是布置工作也好,工作人员请示汇报也好,几乎只能通过手机。
 
2008年9月,谢功卓调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他的身影,越来越多出现在党员干部不该出现的地方:歌厅、舞厅、酒吧、桑拿会所。由于行为不端,曾有老板在洗浴中心直白地威胁谢功卓:“你在这里的活动已经录像,你要老实一点。”
 
2009年10月,某公司负责人宴请谢功卓夫妇,饭后送给其妻子刘某50万元人民币。这是他收到的最大一笔贿赂。
 
他害怕被查,不敢存入银行。2006年前,他把钱放在办公室。随着金额的增加,他买了一个旅行箱放在母亲家里。2011年下半年,又买了一个小保险柜。2012年初,又换成了中型保险柜。当办案人员打开保险柜时,里面存放有人民币112万元。
 
贪官忏悔:“双规”之后,谢功卓追悔莫及。他忏悔道:“我把党组织的培养视为个人资本,进而向组织伸手要回报。”
 
搞“斡旋受贿”
 
胡勤华夫妻落马
 
2012年2月14日,全市反腐倡廉暨治庸问责工作会议召开。就在这一天,胡勤华与妻子陈某同时被“双规”。
 
2000年至2012年,胡勤华在任汉南区副区长、硚口区区长、武昌区区长期间,个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2万余元及大量外币。并伙同妻子陈某共同受贿人民币90万元。此外,胡勤华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巨额礼金。胡勤华的贪腐比较花心思、讲技巧、淡化痕迹,主要是通过其妻子和家人搞“斡旋受贿”和“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
 
2000年,我市一单位大楼准备装修,胡勤华的妻子陈某要胡勤华出面打招呼,把工程交给在汉经营的深圳某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总是她的好友。一个招呼,这家公司把总价3000万的装修工程接到手中。为了表示感谢,公司总经理王某按工程总款的1%分两次送给陈某30万元。
 
胡勤华知道了,说:“外面的行情都是3个点”。王某又追加了60万元好处费。
 
2009年2月,为感谢在某楼盘一期工程项目上的支持,一置业公司老板张某,送给胡勤华妻子一条价值不菲的项链,胡勤华推掉了。但他说,家里人还在做生意,以后你方便了,能够“关照”一下就行。胡勤华所说的家里人,主要是指经营着两家广告公司的姨姐。
 
一个月后,张某与胡勤华的姨姐签订了38万元的广告发布合同。2011年初,该公司一处工地需要做围挡,张某又委托施工单位与胡勤华的姨姐签订灯箱及喷绘围挡广告合同。而这份价值63万元的合同,只是在工地围挡写上几个简单的公益广告标语。
 
几个月后,胡勤华到该公司视察,指着写有公益广告标语围墙的另一边工地强调,“围墙广告做得不错,那边也要‘整治’一下”。张某心领神会,一份138.6万元的广告合同再次落到胡勤华的姨姐手中。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胡勤华在担任硚口区区长期间,先后向5家公司打招呼,让其姨姐承接到了418.5万元的广告业务,获利162.5万元。
 
贪官忏悔:直到戴上镣铐,胡勤华才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他忏悔道:“儿子从美国回来,到监狱去看爸爸,这是多大的伤害呀!”
 
穷庙富方丈
 
迟旭东“栽了”
 
2013年5月6日,汉阳区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诉:“经查,从2005年至2012年,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迟旭东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66万余元、港币20万元、欧元1.4万元及其他款物。”
 
迟旭东有不少商人朋友,其中与其交往最密切的武汉某交通公司董事长李某和某物资公司的老板李某,堪称“铁朋友”。  2009年,已经离异的迟旭东与交往多年的某有夫之妇分手,对方索要300万分手费。迟旭东向李某开口,要借50万。此时,陕西一企业正好要退出武汉公交物资公司,李某想接手这家公司在公交物资公司中的60%股份。于是,一场交易便成交了。李某成立了一家空壳公司,并且在迟旭东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60%的股份。而他们之间50万元的所谓“借款”一笔勾销。
 
在迟旭东任公交集团董事长期间,李某共向他行贿人民币260万元及部分港币和欧元。而迟旭东将公交集团汽车零配件供应、废旧车辆回收以及整车采购等业务全部交给李某经营。
 
10路车由汉口火车站开往武昌火车站,584路由杨汊湖开往武昌,这是公交集团的黄金线路。由于历史原因,这两条线路是公交集团仅存的个人承包线路。迟旭东曾要求尽早收回这两条线路。但在收受50万元贿赂后,不仅未收回经营权,反而为承包人发放了财政性补贴,免除了部分管理费。
 
2012年3月,迟旭东被市纪委“双规”,当办案人员打开他存放在交通公司李某那里的一只拉杆箱后,大吃一惊。里面满满当当塞着36万人民币以及大量港币、欧元,金碗、世界名表、贺岁金条。迟旭东将这只拉杆箱交给李某时曾说:“这是我的身家性命,你一定要保管好”。迟旭东还让李某以其个人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并不断将其受贿所得交给李某存入银行,至案发,迟旭东共有400万元的定期存单和91万元的银行卡交李某保管。
 
贪官忏悔:案发后,迟旭东说,他敢放心大胆接受贿赂,是因为他相信这些商人朋友是不会出卖自己的。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案发后,他的朋友们都在第一时间交代了向他行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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