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委常委会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等 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黄俊华 张进
昨日上午,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讨论了省政府拟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全省各级党委和政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牢牢把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确保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公正高效;牢牢把握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严格管理,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牢牢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加大装备建设投入,为政法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指出,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特别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着力构建发展的统一战线,引导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立足各自岗位,发挥优势特长,积极投身我省改革发展实践,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领导的各项要求。要以全省统一战线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不断提升我省统一战线工作的成效和水平。
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时,会议认为,2013年,面对极为错综复杂的形势和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全省上下在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克难奋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2014年,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牢固树立“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的理念,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称省委改革领导小组),由李鸿忠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省委副书记张昌尔,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任副组长,其他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为成员。省委改革领导小组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委改革办)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负责处理省委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省委改革办的设立,本着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的原则,与省委政研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省委政研室主任兼任省委改革办主任。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下设若干改革专项小组,由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建。各改革专项小组及省直有关部门承担省委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省委改革领导小组对各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推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