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李晓萌
“宣战”雾霾天,我市开始更大力度的行动。昨获原则通过的《行动计划》部署,我市将多方筹资280亿元,今起四年内,完成十大任务共计37条举措、154条具体事项,多管齐下全力“治霾”。
《行动计划》为市民勾勒出一幅清新愿景:经过五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为: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2016年,
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
汽车尾气>>>
在去年底已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的基础上,今年底前,我市将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2016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
2016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计划2014年,全面完成黄标及老旧公交车更新淘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5万辆黄标车,全面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2016年,基本淘汰现有的14万辆黄标车。
今年三环线内黄标车限行
今年,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三环线(含)以内道路。
更新公车
一半以上用新能源汽车
政府部门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交、环卫等行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应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到2015年,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达到65%以上,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
新建住宅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油烟污染>>>
新建住宅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行动计划》提出,新建住宅小区住户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施老旧社区家用油烟直排设施环保改造,到2017年,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实行重污染天气
预警预报
信息公开>>>
实行重污染天气
预警预报
今年,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监测预警信息发布。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污染大户
环境信息强制公开
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重点污染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环境保护信息,鼓励其他企业利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布环境信息。
三环线内化工企业
今年全部关停或搬迁
产业布局>>>
今年内,完成三环线内化工企业关停或搬迁;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
领导干部“治霾”不力
将被问责
考核问责>>>
领导干部“治霾”不力
将被问责
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区、部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未通过考核的,市环保局会同市考评办、市监察局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履职缺位、弄虚作假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