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首次明确公务接待陪餐人数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下发 接待工作餐禁止鱼翅燕窝高档酒
“今后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会所、高档餐饮场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规定》首次明确了公务接待的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官员建议工作餐食材取自当地
对于公务接待时的“陪餐人数”,中央早在几年前已经做出规定,但当时只是一条模糊性的原则。2008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曾联合发文,要求公务接待“尽量减少陪餐人数”。
近两年,有的地方开始细化“陪餐人数”。去年,浙江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了公务接待的实施细则,要求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
不过,“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也引来了一些争议。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难每次接待都能够有监督,但规定出台之后,主管部门就可以安排抽查,也可以形成威慑力。“一旦被查到,你就无话可说,官员也知道,被查到前途就成问题。”叶青说。
对于鱼翅、燕窝等菜品,此前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应禁止在公务宴请中消费鱼翅,遏制大吃大喝。这一建议在去年7月收到答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表态,将在三年内出台细化规定。
一年有余,《规定》称,禁止公务接待提供鱼翅、燕窝等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叶青则建议,应该进一步明确工作餐的食材来自当地。叶青介绍,即使在内陆地区,一些公务接待的工作餐时常提供价格不菲的海鲜。“像湖北这种地方,海鲜都是从海边空运过来的,其实很贵,也没什么人愿意吃。”叶青说,因此他建议,工作餐的食材应该取自当地,这样可以降低成本。
《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规定》明确必要时可追刑责
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2012年有多个部委的会议费支出存在“猫腻”,将会议费转嫁给下属部门或其他单位。例如,环保部本级有94个会议的936.16万元支出被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
叶青表示,转嫁公务接待费用的情况确实存在,其中接待对象一方会按照接待费用的标准“开票”,剩余的则由接待方承包,有时候就会转嫁给相关单位,这就造成公务接待实际上“超标了”。叶青表示,中央规定的接待费用是经过研究的,因此各部门应该严格执行。
与 2006年公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简称“旧《规定》”)相比,本次《规定》在监督方面的表述更加全面和严厉。不仅要求县级以上单位公布公务接待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也被要求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本次《规定》的26个条目中,从第17条至第20条都是对于监督和问责的表述,其中明确了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对本级和下级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这一点旧《规定》没有涉及。
追责问责方面,本次《规定》不仅明确了要追究党纪责任和行政责任,在必要情况下还将追究刑责。而旧《规定》对于这一点只有非常简略的描述:“对违反本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厅局级干部只能住标准间
根据2007年开始实施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事实上,很多酒店内的套间也分不同档次,比如总统套房、豪华套间、普通套间等。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本次《规定》特地强调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的是“普通套间”。
叶青回忆,刚到统计局任职的时候公务出差,基层都会为他安排条件不错的房间,理由是地方领导会来探望,要住得体面一些。“地方上最好的酒店应该是留给商务活动的,留给企业家的,而不应该是给官员的。”叶青说。
另外,《规定》明确提出不得配发洗漱用品。叶青表示,现在不少宾馆已经不再提供一次性的洗漱用品“八大件八小件”,如果由接待方配发洗漱用品是明显的浪费,这一规定表明中央鼓励官员在出差中自带洗漱用品。此外,这也可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规定》: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从严限制交通管控
与旧《规定》相比,本次《规定》对交通管控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并明确要求“不得清场闭馆”。
此外,新规定对于“迎来送往”的规格也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叶青表示,近一年以来,交通管控的频率和次数已经大大下降,“能不封尽量不封”。而北京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开始通过微博预报因为活动而进行的交通管制。叶青表示,现在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安全,才会实施交通管控,例如国宾来访。
《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不到风景名胜区开会贯彻得最好
叶青表示,在近五六年以来,不去风景区开会这项规定执行得最好。一方面是因为旅游区的消费水平比较高,接待费用有超支的危险;另外一方面,当地政府更希望把旅游区的资源让给游客,创造经济收入。
与旧《规定》相比,本次公布的《规定》增加了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赠送土特产品的规定。叶青表示,现在一些地方会在公务接待中安排有地方特色的文艺演出,大多由商业公司提供。“这就需要花钱,把这个禁止了是很有必要的,尤其不应该搞专场演出。”
叶青认为,官员利用闲暇在当地自费观看这种文艺演出应该是允许的。
文/本报记者 罗丹阳
访谈
13项新措施指向公务接待问题
《规定》提出了38项禁令 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近年来,一些公务接待活动出现奢侈浪费现象,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比较突出,国管局有关负责人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对公务接待问题提出13项新措施
记者:能否用几个关键词描述修订《规定》的总体思路?
国管局负责人:一是减量,建立接待双向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项目,坚持接待分类管理,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经费预算,分类别、分地区制定接待费开支标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把接待经费支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问责,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推进接待信息公开,严格接待工作问责,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增强内外监督合力,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的正确导向和正面预期。
四是改革,着力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四项改革。
记者:此次《规定》有哪些新特点?
国管局负责人:《规定》体现了四个新特点。一是严字当头。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二是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订后共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
此外,针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提出了三个方面13项新举措。
内部接待场所逐步自负盈亏
记者:《规定》如何从根源破解公务接待管理难题?
国管局负责人:一是首次明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从而统一接待管理,防止攀比浪费。
二是积极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三是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四是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推进各级党政机关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