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添 记者 史强 摄
长江网3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史强 通讯员戴军)提起物业纠纷调解,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扯皮”,而36岁的汉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夏添,却将调解做成了一门“艺术”。他将普法与调解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互联网+”和“大数据”与调解工作相结合的模式,得到市民的点赞。2017年底,他获评武汉首届十大“江城调解之星”。
近日,记者来到夏添位于汉阳拦江路的办公室时,他正在整理资料,就是在这间狭小、简单的办公室内,他从事了7年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接待了无数市民。
2011年,随着市民物业投诉量的增加,区房管局、区法院、区司法局三方联手成立了汉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时29岁的夏添被委以重任,担任调解主任。当时工作人员只有2人,每天面对的都是“棘手”的案件,他倍感压力。
向阳雅居小区一家住户因为物业纠纷,与物业公司产生严重矛盾,从2002年起到各级部门投诉上访,矛盾愈演愈烈,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夏添接到案件后,先后三次以电话及登门的方式调解,反复向业主宣传法律法规,并根据业主的实际诉求,提出了进行联合调解的模式,得到业主的认可。随后,他率领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时组织房管局、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经过三次调解,最终在2012年成功实现双方和解,解决了长达十年的纠纷,双方都表示满意。
7年来,他始终坚持为民情怀,力争将调解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极致,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工作前勤“走访”,调节后善“总结”,使当事人双方都从调解工作中得到实惠,不必采取繁琐的诉讼程序维权。夏添还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手段。2017年5月,他运用“在线法院”网络平台开启了汉阳区人民调解“互联网+”的新模式,汉阳区物业纠纷调委会首次实现网上调解,这也是全省法院系统首例通过网络进行调解的案件。
2016年12月,王某用自己的名字认购了一套房子,交付了2万元定金。几天后,他的妻子对另一套房子比较满意,于是在他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找开发商变更了认购的房子,此前的房子随后被开发商卖出。王某知道后,找开发商协商未果,遂将开发商告到法院。该案委派给了夏添予以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了他的建议,在手机上安装了“在线法院”调解APP,进行网上调解。经过双方简短的视频对话、质证,调解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做双方辨法析理的工作,当事人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据介绍,2015年至今,夏添共调解民间纠纷180件,年均单独调解案件5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协议涉及金额达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