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安排,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基层组织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基层巡察作为一次必要的“政治体检”, 找问题、查症状、促整改,推动基层单位强肌健体。做好基层巡察工作,要有“三位”意识,只有认识上位、各方补位、整改落位,就能真正推动巡察工作到位。
认识要上位。开展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整治“新衙门作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保障。基层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标准,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巡察组的监督检查。把巡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契机,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契机,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的契机,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各方要补位。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基层单位的帮助和关心,支持和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既是被巡察单位应有的态度和应尽的责任,更是对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一次检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端正态度,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坚持日常工作服务于巡察工作,真心实意的支持巡察组工作,努力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整改要落位。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人,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一开展督导落实;设置时间表路线图,出台分类整改方案,可以马上解决的,必须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及时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要真正以巡察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培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