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这5个省会城市联合召开会议,宣布将鼓励在校大学生在读时就存缴住房公积金。由于大学生群体没有收入,没有工作单位,让他们存缴公积金引起很大的争议。(4月17日人民网)
笔者认为,大学生缴存公积金,既有积极的意义,也面临一些实际问题,我们应当辩证看待。
大学生群体是消费者,没有收入,让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似乎没有可行性。但是,从按照现有缴存办法来看,仍是有一定可行性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法是,个人缴存一部分,单位缴存一部分,由工资发放单位代扣代缴。大学生没有工作单位,我们不妨假定父母为工作单位,每月由大学生本人和大学生父母各缴存一部分,大学生本人应缴部分和父母应缴部分由父母代扣代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大学生没有单位,没有收入,为什么也要让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显然,此项政策的初衷,是为大学生工作后购房缓解资金压力,读书时就缴存,未雨绸缪,积少成多,几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即使毕业后无力买房,至少也可以用来缴纳房租。同时也是缓解住房公积金不足的一个好办法,大学生读书期间一般不会购房,可以实现住房公积金净增。另外,省钱就是赚钱,节支就是收入。为了将来买房,让大学生在读书时就学会为未来打算,为未来储蓄,可以培养大学生的节约意识、理财意识、忧患意识。
不过,让大学生缴存公积金,也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如:因为大学生没有收入,无法按收入确定缴存比例,那么,到底应该缴存多少?如果父母收入不高或没有收入(例如低保家庭、特殊困难户家庭),是否应该缴存?如何缴存?是否会加大父母经济负担?大学生乐意,父母是否乐意?还有,大学生是否可以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贷款缴存,政府是否全额贴息?毕业后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是否影响个人征信和信贷额度?
最后,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根本之策是国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平抑房价,让房地产市场降温,避免房地产泡沫经济,把房价切实降下来。或者由政府投资建设一批经济实用房,专供年轻人或住房困难户租购,确保人人能够买得起房,住得起房。而寄希望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来解决购房难问题,无异于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解决不了大问题。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