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医药分开。《意见》提出,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2月27日《人民日报》)
医药分开,药房业务“外置”之后,可以大大缩短患者及家属在院内的等候时间,这是大实话。但笔者认为,医药分开解决看病贵才是硬道理。
医药分开的理想纵然很丰满,第一、医院和药店是两个不同的经营主体,医生就失去了开“大处方”的动机了。第二、过去医生收受的回扣,来自于医药公司或医药代表定期在医院药房统方后计成所得,“到那时”院外药店非常多,患者的处方都是分散的,医药公司或医药代表很难获取处方的流向,统计不出数量,就没有依据给你医生回扣,药价自然就降下来了。
怎么越听越像是在哄小孩子玩?医生的处方开出后,即刻就传输到药店,怎么就很难获取处方的流向了?即使“到那时”院外药店非常多能多到多少,难道医药公司或医药代表连这点闲功夫都没有,那他们是干什么吃的?
医药分开之后,以药补医的模式虽然被打破了,但拿回扣的寻租空间还在,只是从院内转移到院外罢了,难道他们能够定期在医院药房统方,就不能到药店统方吗,如此会更加的明目张胆。
别指望药店之间正当的市场竞争,降低药价,即使“到那时”院外药店非常多了,患者可以凭处方随便拿药,但与医院“合作”的药企也不会很多,就像“隶属广药集团经营”一样,他们也不会“窝里斗”的,更何况各药企之间经营的药品不同,根本没有竞争的交集。最最关键的是合作的药店也与医院药房一样,执行政府指导的最高限价,而药贵伤患最受诟病的正是市场上只需要14元就可买到的苯扎贝特片,中标价就这样被卖到了60元;卖5块的氨曲南,中标价50块3;治疗过敏性鼻炎的,标价129块,就有45块的回扣……如此才给带金销售提供了“资本”。
我们承认由以药养医到医药分开,是医改的一大步,由于刚刚蹒跚起步,尚未明显看到降药价的效果,但不解决药价透明的问题,不压缩药价从出厂到药店的价格空间,说医药分开无法统计处方流向,就无法给医生回扣,只能是自愚愚人,药价就不可能真正地降下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就会永远都在路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玉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