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严格落实"一把手"担当"河长湖长库长"制度
2017-06-08 16:16:13 来源: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毛红平 付良)红安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近日分别领到了一个新“官衔”——河流“河长”、湖泊“湖长”、水库“库长”。红安县推行的“河长制”,将使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全县河流、湖泊、水库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双管齐下”,共同负责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
 
  红安河流湖泊众多,其污染的治理已成为全省各地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县提出了“治水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的理念,推行“河长湖长制”,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出任“河长”“湖长”,对水污染治理不力者不予提拔。
 
  “ 河库水质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让老百姓用上清洁干净的水,是广大百姓最基本的环境诉求,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6月2日,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在召开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会中强调。
 
  突出源头严控。该县加强规划管控,通过规划的强制约束来保障水生态环境的安全。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会商会审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规划;加强河库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
 
  注重过程严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纳入河库长制河流和水库水质进行检测,继续深入推进“雷霆行动”,重点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投肥养殖等突出问题,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大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大力开展治污专项行动,加快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
 
  强化依法严治。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变以前的“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积极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
 
  该县加大河库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河库长公示牌,为公众监督治水、参与治水提供便利,加大对非法排污、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以水质改善、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河库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六考”综合考评体系。
 
  余学武指出,实行“河长湖长库长制”,是把河流、湖泊、水库等流域综合环境控制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明确到每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地区主要负责人身上,上至市级领导,下至流域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都有具体的责任和相应的考核目标,实行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以工作结果倒逼工作进度。对水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采取堵口查污、截污导流,拆违拆迁、架桥修路、河(湖)床清污、绿化美化、净化环境等措施,以期达到“水清、岸绿、流动、畅通”的目标。
 
  该县全面实施河库长制,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保护好“河库清水”,成功做到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控制和减少污染。近5年,该县环保等部门共投入6350万元,完成了倒水河沿岸19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大力推进"四美五改"(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做到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组织实施了安全饮水、垃圾治理等 12个专项行动。还投资4500多万元建成了城区污水处理厂、觅儿寺污水处理厂等两座污水处理厂。
 
  该县以铁的手腕对倒水河沿岸污染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关闭了倒水河上游的火连畈纸厂、选矿厂、铅酸蓄电池厂等一批污染企业 ,对倒水河附近的金沙湖保护区内的77户畜禽养殖点、149处养鱼围堰、2个采石厂强制拆除。
 
  2011到2012年,县政府投入3.5亿元实施“一河两岸”工程, 2015年,依托倒水河洁净的水源,红安建起了日供水2.5万吨的城北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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