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通讯员阮红成 戴映华)红安县高桥镇是一块红色的土地,将军的摇篮,是原国家主席李先念和陈锡联等一批开国将军的故里,属红色旅游名镇。党的十八大以来,该镇抢抓机遇,推进经济转型持续跨越,各项建设和社会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呈现出蓬勃生机。高桥镇财政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推进依法理财,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红色财政,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的开展落实,成绩显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连续多年被评为财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
“一个龙头放水”管三资
高桥镇财政所现有干部职工26人,其中:支部书记兼所长1人,副所长3人,平均年龄38岁,党员21人,占全部人数80%,全所在职干部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是一支年富力强、素质高的干部队伍。
坚持“一个龙头放水”管三资源。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本镇预算收支管理,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涉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农合基金、新农保基金征收管理。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型,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财政干部从以前的“收税型”转变成为服务管理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成了乡镇财政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新的课题。2010年,红安县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以后,高桥镇迅速组织实施。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探索,已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一套规范动作管理体系,建立了电算化管理平台,已纳入监管范围的资金2079.70万元,资产692万元,资源15万余亩,实现了三资监管全覆盖。
在抓“三资监管”中,他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摸清 “家底”,健全台帐,组织专班,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成了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了一整套帐务体系;源头控管,统一票据管理,收据统一由财政所专人保管,村级不保存收据,各村需要领用时,到财政所一笔一开,资金三日内进入“三资”帐户,并办理票据缴销和资金入帐手续,确保资金不在体外循环;严把资金拨付报帐关。属工程项目支出,由财政所根据相关合同手续直达承包人帐户,日常开支采用备用金制度,一次领用不超过3000元。对村级支出实行定期报帐制,原则上一个季度报帐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办理报帐业务,要求会计人员,严把支出报帐关。凡属违规支出,可以拒报,特别是根据“四零”要求作为一项制度,坚决杜绝村级招待费用入帐,同时优先保证村干部工资报酬、五保户优抚兑现和必须的办公费用。完善资金拨付报帐审批手续,所有支出经村委会填写书面申请,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财政专管员、分管副所长、所长和镇分管领导、镇长逐一签字后,方能办理;加强农村公共资源管理,完善招投标工作制度。镇招投标中心成立后,由财政所长任招投标中心主任,凡镇村30000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纳入招投标中心,按法定程序确定项目承包人。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五十多个重点工程项目竞标,依流程进行,确保阳光运行,杜绝暗箱操作;规范三资帐务处理,及时准确提供会计信息。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财务人员及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按时间要求及时向村委会和相关部门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从严治党”管全面
狠抓制度创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把从严治党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深入开展“路线教育”、“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学习,提高财政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教育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强化党性修养,时刻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行为准则,真正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抓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财政所工作餐制度、公务用车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去向公示制度、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明确了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廉洁准则,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纪律、严守规矩、严明理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和县委“三不得、三严禁、三不准”的规定,切实转变作风,防止四风反弹,坚决做到“三个从严”、“十个一律”和“四零”要求。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财政所长与镇党委和财政局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与每名干部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资金监管责任状,财政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所长是直接责任人,财政专管员是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所支部成员按分工负责、财政专管员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平时抓检查监督,年终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创建工作形式多样化。长期以来,高桥财政所坚持不懈紧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放松,把文明创建工作放在业务工作的同等地位。一是健全制度持续抓,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一岗双责机制,制定了文明单位建设长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自查考核办法。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强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法规、学技能”,掀起全员学习热潮;三是提高服务转作风。对财政业务办理,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制度上墙,推行阳光政务,使干部职工人人有事、事事有责,建好一站式服务窗口,对干部群众办事和来访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四是开展活动鼓激情。按照财政部“两基”建设要求和全省规范化财政所的标准,利用现有条件,绿化、美化环境。建有多个文体活动场所,拓宽创建渠道,丰富活动载体,经常性地举办和参与文体竞赛,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教育,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事热情;五是坚持互动见实效,将文明创建工作与财政资金管理、涉农政策管理、精准扶贫、“三万”活动挂钩联动,收到了成绩,树立了良好的财政形象。
“精准脱贫”迎小康
“十三五”时期,将是我国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财政工作者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工作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已全面启动。高桥镇财政所全体干部积极投身参与到这项巨大的工作热潮中,在职干部每人至少有两户以上结对帮扶联系户。全所干部发扬了求真务实的工作,多次上门到联系对象农中,送政策、办实事、促发展,摸清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并和村委会干部一起研究制订具体的脱贫计划和实施办法,做到对象精准,目标精准,措施精准。
镇财政所重点扶贫的村是河头畈,为此他们通过“五个强化”做好精准扶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到责任精准。成立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坚持所负责、村主体、工作队配合,确保全员参战。二是强化任务分解,做到目标精准。按照“四个一批”进行分类归堆,将减贫任务分解到各村、分解到各干部、分解到各年度,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具体化、条目化。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做到意识精准。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代表会,做好战前动员,统一思想,营造众志成城、决战决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做到考核精准。五是强化管理服务,做到底数精准。通过由“三万”工作队、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专班进村入户,户户见面,确保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