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全覆盖
2017-01-06 09:16:1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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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武汉晨报

日前,湖北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湖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决定今年开始在全省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力争2020年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

根据《意见》,凡在常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或家庭,均可自愿选择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中的1个全科家庭医生及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按比例分担。

签约后,居民可享受由家庭医生及团队提供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基本医疗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膳食与运动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签约居民还可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享受差异化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空巢老人、失独家庭等重点人群,提供家庭养老服务。

另外,《意见》鼓励居民或家庭在签约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一所二级医院或三级医院,建立组合签约服务模式,享受在组合之内的医疗机构优先预约挂号、优先住院等服务。城市公立医院要将不低于20%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住院床位预留给对口合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然后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省卫计委介绍,2016年,我省首批在武汉、襄阳、鄂州、宜昌、潜江5个城市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目前,平均签约率28.7%,重点人群签约率46.1%,对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湖北日报记者龙华、通讯员张晨、周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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