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等30省取消农业户口 农转非不一定放弃土地
2016-09-20 09:44:43 来源:大楚网

 

 

湖北等30省取消农业户口 农转非不一定放弃土地

 

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具体为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北京,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各自有哪些权益?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些福利是明显可以看出差别的”,陆杰华说,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很多并且沿袭多年,已经很成熟和完善,但农村的养老金建立不满十年。还有医疗保险,差别也较大,陆杰华解释,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另外还有一些隐形福利”,陆杰华说,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

至于农转非后,是否一定要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陆杰华认为不一定,户籍改革有不同路径,即使放弃土地,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简单的给予现金补偿,肯定要在社保、在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否则仅仅给房子、给钱,福利待遇却没有跟上,农民也不会愿意。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现在好多人认为农民失了身份就会失地,其实不是这样。居民制度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居民户口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是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竹立家说,而是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

另据湖北日报消息:

湖北公安厅详解户籍制度改革:让500万人变市民

近日,备受各界关注的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湖北版”的户籍改革路线图有何新意?昨天,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详解五大亮点。

 

改革目标具体化:让500万人变市民

《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前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十三五”时期努力实现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

进城落户差别化:视市情有序放开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表示,为了接收500万人进城,根据我省城镇体系“一主两副”、“一城独大”、“城少镇多”、“东密西疏”的特点,小城镇、大中城市和超大城市将分别实行不同的落户政策: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科学控制武汉市人口规模,改进现行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大领域提高进城含金量

《意见》分别在土地、教育、社保、医疗、养老、住房五大领域提出硬措施,提高含金量。

如教育方面,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异地中高考的政策。

户口登记一元化:一种户口,一套制度

 

今后,我省将全面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人口管理制度化:新生儿落户不受限制

根据《意见》,今后新生婴儿不论是正常出生还是非婚生、超生,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任何其他条件,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提供无关证明材料等相挂钩。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正在大力推进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建设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将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而为了让改革“落地有声”,我省已明确将户籍制度改革纳入重大改革项目和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各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改革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记者 周呈思

另据中新网消息:

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

取消农业、非农户口区分

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上述地区大都在本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一些地方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时间表。

譬如,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安徽提出,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能否比较容易地圆“城市梦”?梳理可见,与国家版的意见相比,不少地区的方案降低了落户门槛,落户条件更为宽松。

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地区的范围更大。如,四川提出“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山西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贵州也提出“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等。

对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

在2015年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近期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放宽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市区的落户条件。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市区取消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落户条件,扩大合法稳定就业认定范围,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

积分落户成特大城市“标配”

在特大城市落户方面,“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成为其“标配”。上海提出,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四川提出,改进成都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湖北提出,科学控制武汉市人口规模,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陕西则提出,西安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专业职称(职业技能)、个人诚信记录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不同城市的积分落户做法也不一样,各地一般会根据自身城市承载力的情况,来制定或宽或紧的落户条件。”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19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总的感觉是大多数城市设定的条件和门槛过于严格或过高,使得很多想进城的农民工无法落户。希望未来通过工作,使得一些城市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让有意愿落户的人能够真正落户。”徐林表示。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