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宣传出歪招 SUV人行道旁“站梅花桩”
2015-11-03 08:02:55 来源:武汉晚报

 

 

图:两只车轮站在石墩上的轿车。  记者张全录 杨涛 摄

汉网   (张全录 戴维)昨天上午,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汽车出现在汉口雪松路和万松园路路口一家店铺门前,其一侧车轮搁在台阶高处,一侧用两个水泥墩支撑着。因为车辆停得太危险,有市民报了警。警方出动拖车,费了一个小时,才将车子拖下。

昨天上午,汉口万松园路与雪松路路口拐角处,一家商店门口的台阶上,一辆轿车骑在上面,右侧两轮胎压在台阶上面,左侧两个轮胎分别站在一个水泥石墩子上,像是“站梅花桩”。

几名知情者介绍,前天夜里,有人将这辆车开到此处,之后,看到一辆叉车将车子举到台阶上,摆出了现在这个“造型”。

车子停着的台阶旁就是人行道,不少路人觉得车子会随时掉下来,纷纷绕道而行,可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却围着这辆停得古怪的车子团团转。

下午3点,江汉警方接到热心市民报警后,派拖车前往处理。武汉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因为车子停得离奇,拖车不敢轻易将尾部的叉子插到轿车车底。民警在台阶上架起了几个木桩子固定,之后才慢慢稳住车子,最终才将拖车的尾叉伸进轿车车底。

用了将近1个小时,拖车才将轿车叉上车。车子被移开后可见,台阶上的石头已经被压碎。

这辆轿车没有悬挂车牌,车内放置的一个临时号牌也与该车的信息不符。在副驾驶座前的挡风玻璃内还放置了一张纸条,写着“公益活动”,并留了一个手机号码。

民警在现场处理的同时,根据手机号码叫来了事件的策划者熊某。熊某表示,事情确实是自己策划的,目的是为某品牌汽车做宣传。

江汉交通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周彦超表示,一旦证据确凿,将对熊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对其驾照扣12分。下午4点30分左右,交警将熊某移交当地派出所。昨晚记者从警方获悉,此案正在调查中,一旦证据确凿,熊某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江汉交通大队通过本报特别提醒,任何商家在进行宣传活动时,切莫违法占道,更不能用危险方式吸引眼球,哗众取宠。对于上述行为,市民如果发现可拨打12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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