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1月20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航)敖某是一名无业人员,在混迹社会时认识了几名朋友,帮朋友“讨钱”敲诈他人,他以为自己这是“讲义气”,殊不知已触及法律红线。20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敖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2017年初,熊某(已判决)与被害人王某(化名)相识,经常相约一起“炸金花”(一种带赌博性质的活动)。一次,熊某在输了钱后愤愤不平,便欲以王某在赌局中“出老千”为由敲诈钱财。其朋友夏某(另案处理)听说后,让熊某下次玩牌时告诉他,他叫上几个朋友“帮忙”,这其中就有敖某。
同年3月的一天,熊某以一起“炸金花”为由将王某约至某宾馆。赌局开始不久,王某感觉不对劲借故离开。可没想到,他最终还是被早有准备的敖某、熊某一行人堵截,并被带到了一游戏室。一行人逼王某写下7万元欠条并交出了1万余元现金。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接到案件后,快审快诉,在同年7月30日对敖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一周后,同级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敖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赌博行为轻则损失钱财,重则倾家荡产,许多家庭因此支离破碎。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洁身自好,远离赌博,培养健康积极的兴趣。另外,要学会明辨是非,切不可为了所谓的“江湖道义”,仗着“哥们儿义气”,被他人撺掇怂恿犯罪。否则最终锒铛入狱,害人害己。
法律小贴士:《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