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违反评议工作纪律情节严重的实施“一票否决”
2018-09-10 08:44: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9日讯(记者杨荣峰) 违反评议工作纪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实施“一票否决”。近日,市治庸问责办下发《关于严明“双评议”工作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参评单位严守客观公正评议底线,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真正发挥“双评议”在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近期,市治庸问责办通过监督检查、调研座谈、信访举报、“双评议”网络平台电话回访等多种渠道,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双评议”工作纪律行为,并于近日向各区区委、政府,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严禁瞒报、漏报、选择性上报,严禁组织非服务对象或未办理业务对象进行评议,严禁摊派录入量、评议量或将其与奖金、绩效挂钩,严禁干扰自主评议,严禁强迫服务对象申请改变评议结果,严禁恶意对其他单位进行不满意评价。各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双评议”工作纪律,正确看待评议成绩,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对违反评议工作纪律的行为,《通知》强调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遵守评议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严肃问责追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评议工作纪律的行为,直接扣除相关参评单位评议分数并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实施“一票否决”。
  【编辑:朱艳琳】
  (作者: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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