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多名网民参与城市留言板互动 大学生留汉政策将推出2.0版
2018-05-26 09:13: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25日,5家单位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回答大学生提问 长江日报记者许魏巍摄

长江网5月26日讯(记者汪洋)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大学生毕业租赁房,毕业5年内可申请购买一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那么,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和安居房如何申请?去年出台的大学毕业生留汉落户、住房、收入三大政策,是否会进行调整?25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招才局常务副局长孙志军,市招才局副局长龙眉,以及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回答大学生网民提问。

互动活动由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与市政府督查室联办,互动原文可登录长江网长江论坛(bbs.cjn.cn)查看。

14:30—16:30,短短两个小时的互动活动吸引了3万多名网民登录长江论坛参与,留言提问百余条。通过多平台新闻传播236万人次。

  武汉将出台留汉政策2.0版

网民@金天苇地向市招才局提问:我是武汉伢,从去年起就关注武汉的两个百万工程。应该说武汉是全国最先提出留下百万大学生的城市(非常骄傲);去年大学毕业生留汉三大政策引起轰动,听说马上要发布留汉政策2.0版。请孙副部长介绍一下(为招才局点赞)。

孙志军透露,留汉政策2.0版正在修订之中,为了不产生误解,目前还不好透露具体内容。“我们会尽快完成征求意见和论证工作,尽快出台,共同期待!”

  我市正在开展高薪优岗系列校招活动

“大学毕业生留汉创业就业的政策有了,但岗位还得想办法解决,这样才能真正留住大学生。”互动中,有网民建议。

参加互动的市招才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一份好的工作是大学生们在一座城市留下来后最期待的,目前我市正在开展高薪优岗系列校招活动,不仅会为大家提供就业岗位,也会为大家提供实习岗位,诚挚地邀请大家留下来。比如,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岗位面向大学生招聘,增设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大力挖掘社会就业岗位。

市人社局介绍,2017年10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适用于在武汉地区初次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毕业生。

截至目前,武汉已承诺落实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企业达910家。今年4月下旬,市招才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及龙头民营企业,成立“武汉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联盟”,发起最低年薪公约,推动更广范围、更大区域、更多行业,签订最低年薪集体合同。

  “光谷长江青年城”预计年内交付入住

互动活动中,有网民关心通过怎样方式参加安居房的资格审查,如何获知和了解具体的管理部门和最新信息?

市房管局介绍,安居房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后,会在武汉市相关媒体、项目所在区政府网站、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发布登记公告,有购房意向的大学毕业生可根据公告明确的方式申请购房。目前我市黄陂区、东西湖区、武汉开发区、江岸区青年城项目已开工建设。我市正在完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其他项目会陆续发布。

有网民很关注“光谷长江青年城”。据了解,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建设,预计年内交付入住,届时可提供1400多套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其他项目正在开展规划选址工作。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以6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为主,销售价格与项目地段、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状况有关,以低于市场价20%对大学毕业生销售。

市房管局介绍,中心城区以租赁房为主,安居房主要分布在三个开发区和新城区,有利于降低销售价格,减轻大学毕业生购房负担,同时加强交通和配套设施建设,以满足大学毕业生的生产、生活需求。

  热点互动

  安居房上市交易有限制吗?

网民:安居房怎么划分共有产权和完全产权?只能卖给开发商和大学毕业生吗?租赁房中途不想租了怎么办?

市房管局:您可根据销售价格判断,以低于市场价20%出售的,为完全产权房。以市场价出售,建设单位持有20%以上份额的,为共有产权房。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上市交易有一定限制,只可由建设单位回购或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可随时退租。

  成人大专学历能否落户武汉?

网民:我是湖北宜昌人,2014年毕业于湖北大学成人大专学历,目前一直在省外工作,看到武汉的落户政策后很想回汉工作,但不知道凭成人大专学历能不能落户武汉,需要哪些条件?

市公安局:目前,武汉市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对于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是本科、年龄不满40周岁。武汉市2017年10月出台了积分落户政策,对于暂时不能按大学生落户政策办理的,在汉就业创业、居住达到一年以上,满足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按照积分落户政策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在武汉有自有住房”如何认定?

网民:有关安居房的问题,《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不能在武汉有自有住房,那像黄陂、新洲这种乡镇的自建住房,是否被认定为自有住房呢?

市招才局:关于“在武汉有自有住房”的认定,以市房管部门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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