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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下午,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邓万想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与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十件实事”第五场互动,回答网友提问。长江日报记者 刘斌/摄
长江网3月1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廖桥)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如何才能享受到物业服务?居民在享受物业服务同时,又有哪些实实在在的优惠?今天下午14:30-16:30,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2018年武汉“十件实事”系列上线活动举行第五场,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邓万想上线答网民提问。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邓万想回答网友留言。长江日报记者 刘斌/摄
互动中,邓万想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今年,市政府再次以“十件实事”的形式,为1900个老旧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推动“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市房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把“红色物业”不断推向纵深。
网友“德德”代表众多业主首先提问“小区物业收的停车费归谁所有?”对此,邓万想回复称,小区停车收费由车位租金和车辆停泊服务费构成,其中,车位租金归产权人所有,如车位是利用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则租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共同决定其使用;车辆停泊服务费是指维护保养停车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归物业企业所有。
目前,互动问答正在热烈进行中,网民有相关问题或建议,请进入长江网长江论坛“今天我值班”(http://bbs.cjn.cn)版块跟贴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