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垄断工程承建和材料供应 伙同村民涉黑
2017-08-06 08:44:00 来源: 广州日报

  

用自己村委书记的“话事权”,强行垄断村社的工程承建和材料供应,对方若有不从便“摆场”、“拦车”甚至枪棍相见。昨日,在广州市原萝岗区刘村地区横行一时的原村委书记刘某添涉黑团伙在荔湾区法院集体过堂。据指控,该团伙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行贿等。案件被告人多达54名,同时带来了共74人的辩护律师团,被告人人数和辩护律师人数均刷新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纪录。庭审预计持续15天。

原村委书记庭审否认涉黑控罪

昨日在法庭上,案件第一被告人、刘村原村委书记刘某添仅承认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否认了其他涉黑控罪。刘某添称,刘村地区自2001年开始征地,为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才有“把工程交给失地农民做”的不成文规定,他强调“是在同等价钱下应优先给当地农民,以开发商自愿为原则”。针对是否知道穗某公司使用非法手段承建工程和垄断原材料供应的问题,刘某添表示,自己在穗某公司占股8%,2001年至案发获分红200余万元,但他不参与也不了解穗某公司的具体运营。

据指控,2009年,被告人刘某添及钟某球与同案6人利用在刘村村民委员会任职的职务便利,在刘村村委新办公楼主体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密谋并安排由被告人刘某东通过围标的方式承接该工程,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按工程款的10%收取好处费。2012年,上述工程竣工后,8人收受被告人刘某东返还工程款的10%共计约人民币1200000元,后由8人私分,每人分得人民币150000元。2012年,在村委办公楼绿化工程项目中,8人收受刘某东返还工程款的10%共计约人民币300000元,每人分得人民币33000元。

据悉,此次涉案人数众多,是荔湾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仅起诉的卷宗材料和证据即达200多册、光碟800多张。荔湾法院经召集两次庭前会议,解决了庭前相关程序性事项。案件定于8月5日正式开庭,除中间两次短暂就餐休息外,每天将从早上9时开庭到晚上10时,据悉开庭将可能持续半个月。

控方历数“村霸”多宗罪

披合法企业“外衣” 以宗族组黑帮垄断村社内工程

昨日过堂的54名被告人,绝大多数姓刘或钟,为原萝岗区刘村本地人。据指控,2004年,被告人刘某添纠集被告人刘某东、刘某森带领多名村民,在原萝岗区刘村村委门前持枪、木棍、铁棍等工具,对刘某勇等人围攻追打、砸烧车辆,奠定“村霸”地位。同年,刘某添、朱某高、钟某球等人共同成立广东某利混凝土有限公司。2006年9月,刘某东成立广州市萝岗区宏某土石方工程队。

刘某添利用其村委书记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由陈某登、刘某东两家公司分别“瓜分”了刘村的工程、地材承建权。

垄断不成便砸场 村支书出面“调解”索要费用

起诉书呈现了该团伙二十宗强迫交易罪、十几宗敲诈勒索罪、和两宗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对于刘村当地的工程,该团伙要么暴力抢来承包,要么以占“干股”的形式分取利益,如有不服则通过“摆场”、“拦车”、“暴力打砸”等手段强行介入。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6年期间,刘某添等人纠集多名村社社长带领社员、公司业务员等,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手段争抢工程。如开发商使用了村外混凝土供应公司,陈某登、刘某东等人或通过语言威胁、阻挠施工,或通过刘某添以村委书记身份出面“调解谈判”等方式,向承建方或其他混凝土公司索取“地材费”、“管理费”。

持枪打伤武术表演队员 垄断啤酒销售殴打促销人员

起诉书揭示该团伙的犯罪事实还包括:垄断啤酒销售,如果有啤酒公司进场促销,便聚众闹事、刀枪相见;因琐事纠纷,当街枪击武术表演团成员,致一人轻伤,两人重伤。

2005年7月,被告人陈某登和同案人钟某权(已判决)在原萝岗区东区市场设立港联购销部,经营啤酒批发业务,授意并放任员工对东区市场多家饮食店及啤酒促销人员进行威胁恐吓,迫使其必须向港联购销部购买啤酒销售。其不销售的啤酒品牌,也不许他人销售。

当金某啤酒公司组织人员运送86箱金某啤酒进场促销,陈某登和钟某权纠集多人到购销部前聚集,持刀、枪、棍等凶器到东区市场内随意殴打,并驱赶金某啤酒的促销人员,致被害人秦某华轻伤。随后,陈某登授意刘某敏开车搭载闹事人员逃离现场,并将留在各间饮食店的20箱金某啤酒搬回其购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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