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中 通讯员熊斌 陈健夫)武汉京都医院因医疗过失赔偿受害人陈某一案(本报12月16日曾报道)画上圆满句号。昨日下午,受害人陈某及其妻子专程从汉川家中赶到武昌区法院,领取了武汉京都医院的赔偿款75万余元。夫妻俩向武昌区法院执行局送去锦旗,表达谢意。
领取赔偿款现场,执行法官郑军向长江日报记者详细披露该案执行细节。
今年7月,陈某在京都医院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武昌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陈某一家生活困难,将该案作为涉民生案的典型案件,重点执行。郑军上门送去强制执行书,后又约谈医院法定代表人和院长,他们均称无钱履行法院判决。
11月21日,郑军与另一名执行法官,分别乔装成病人和病人家属,以需要转账支付医疗费用为名,获取了京都医院的5个银行账号。经查看,这几个银行账号都是个人账号,且无现金存款。
两周之后,郑军与同事再次扮成病人和病人家属,以单位支付医疗费的名义,获取了京都医院单位银行账号。但该账号上仅有6万余元存款。
每天在媒体上做着大量广告,前来治病的患者也络绎不绝,京都医院的财务状况明显与实际经营不符。执行法官这才明白:京都医院是在以个人结算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当即对这笔钱款依法划扣,并冻结该账户。
武昌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为避免打草惊蛇,强制执行前,郑军以调查该医院财务为由,摸清了该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财务人员的办公室。15日上午,执行人员直奔医院,顺利控制医院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当日下午,京都医院就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了全部赔偿款、利息、迟延履行金和法院执行费用共70万余元。
昨日,领到赔偿款的陈某妻子孙艳芬喜极而泣。她是在武昌区法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二天,通过媒体得知消息的。昨日上午,武昌区法院执行局通知她来领取赔偿款,她和丈夫当即就从汉川赶了过来。
“这笔钱对我们真是雪中送炭。”孙艳芬哭泣着说,丈夫目前双眼失明、双耳失聪,每周需要2至3次透析治疗,她只能辞去工作照料丈夫,全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这几年全靠兄弟姐妹接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