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气质量 武汉出台空气污染治理措施"升级版"
2016-09-06 08:43:00 来源: 长江日报

(蔡木子)昨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方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制定执行系列具体“升级版”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监测站点PM10日均浓度超标

  所在重点区域暂停拆房及渣土运输

今年9月1日起,即便我市空气污染尚未达到应急响应条件,只要空气质量监测站点PM10的日平均浓度值超过150微克/立方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超过150微克/立方米,对应监测站点所在重点区域暂停房屋拆除施工和工地渣土运输作业,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增加50%;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PM10的日平均浓度值超过200微克/立方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超过200微克/立方米,除暂停上述作业外,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增加1倍。

黄标车之外的一批老旧车辆

  下月起禁在三环线(含)内区域通行

继淘汰大部分黄标车(国0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一、国二排放标准柴油车)后,我市将再促进一批老旧车辆的淘汰。

据悉,从10月1日起,国一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将禁止在我市三环线(含)内区域通行。自明年起,我市每年都将淘汰一批老旧车。

此外,自明年1月1日起,对于应当在2017年前完成淘汰的黄标车,如发现上路行驶,则进行暂扣,并强制淘汰。

三环线周边及新城区建成区

  破损道路明年3月底前全面修复

10月31日前,我市将按照中心城区管控要求,完成三环线周边、新城区工地的整治工作,做到施工区域主要道路全硬化、非作业区域裸土全覆盖、拆除作业全洒水、渣土运输车全冲洗。

同时,推进新城区全面升级道路清扫保洁方式,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2017年3月31日前,我市将完成对三环线周边及新城区建成区破损道路的全面修复,对道路裸土区域实行铺装和绿化覆盖。

取缔占道从事汽车喷漆作业

  明年6月前淘汰现有开启式干洗机

据悉,我市不仅将对煤炭、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制造等高污染行业提出了更严格的管理办法,还提出对汽车4S店、干洗店等可能造成污染的作业进行严管。

10月31日前,我市将对汽车维修店进行清理整治。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汽车喷漆作业的,予以取缔;对占道从事汽车喷漆作业的,予以取缔;对未安装净化设施从事汽车喷漆作业的,予以查处。

我市还将专门制订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即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增开启式干洗机;到明年6月30日前,推进全市干洗店淘汰现有开启式干洗机。

此外,我市还将开展船舶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对本埠及过往船舶使用油品和排污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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