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诉讼效率 武汉等城市拟试点刑事案件速裁
2014-06-24 10:55:02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都市报
 
23日,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我国目前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和单处罚金的案件已占到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38%,占据了法院大量审判资源。为提高诉讼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在武汉等18个城市试点“刑案速裁”。
 
试点案件限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盗窃、危险驾驶等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可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适当缩短办案期限,但必须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此外,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被告人可申请不公开审理,但须经法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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