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太和镇五名党员干部 因损害群众利益被查处
2014-06-22 14:46:35 来源:汉网
来源:鄂州日报
 
在六大专项整治活动中,市纪委会同市农委、梁子湖区纪委组建工作专班,对太和镇、谢埠村党员干部违规承包水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查处。昨日,市六大专项整治办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干部违规承包集体水面
 
2001年,太和镇干部夏祖进找到谢埠村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没签承包合同的情况下,以其妻陈竹林(谢埠村农民)名义承包村集体湖田水面84亩,直至2014年。同时,夏祖进家的2.4亩口粮田从2005年起一直没种,却虚领粮补资金3062元。夏祖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违规承包、非法占有村集体土地提供便利,同时虚领粮补资金,梁子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07年,谢埠村党支部书记夏祖平、村会计何树林等人,与村委会口头约定上交100元/亩年承包金,将村集体所有的190亩北湖土地开发成鱼塘。2009年至2014年5月,夏祖平等人将190亩鱼塘按180元/亩年承包金标准转包他人。同时,中断上交承包金五年共计9.5万元。夏祖平、何树林身为党员干部,违规承包非法占有村集体土地,擅自高价转包赚取承包金差价,中断上交租金,侵犯集体资产,太和镇纪委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侵占集体财物
 
2008年,经谢埠村村委会同意,夏林胜和另两名村民负责承建该村饮水主管铺设工程。11月28日,夏林胜从太和镇农办领取4300米长水管,用于该村7个自然湾主管道铺设。但夏林胜将这4300米水管用于自己承建的谢埠村港背湾、谢埠街和夏家畈南面施工。据现场测量,以上3个自然湾的主水管只需2300米,夏林胜等将多出的2000米管道挪用于3个自然湾的支管铺设。夏林胜还按420元/户收取了支管铺设费用。这导致该村4个自然湾无主管铺设,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夏林胜等挪用的主管材料价值1万元。夏林胜身为党员,私自挪用了政府无偿拨付的施工材料,侵犯集体财物,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经太和镇纪委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夏林胜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追缴其不当得利1万元。
 
财政监管不力
 
从2009年至2014年,相关人员三次将多领的粮食直补资金33522.66元退还太和镇财政所。每次都由所长陈瑞松接收退款、开票。陈瑞松将此款存放在财政所保险柜,未及时转交出纳入账,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同时,陈瑞松明知谢埠村村级财务从2008年起至今没有建账,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监管。陈瑞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滞留财政收入,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导致谢埠村财务长期混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梁子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区委研究决定,将其调离太和镇财政所所长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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