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晨报 记者:吴艳平
昨从市国土规划部门获悉,我市老旧小区配建停车位不足,为规范老旧小区新建停车位管理,全市出台实行新规,昨起对外公示征求意见。对已建成使用、两证齐全、符合规划的老旧社区,可以申请新建停车位。
根据新规,老旧小区拟新建停车位应符合两个条件:原规划审批的停车设施未改变用途;实际停车规模低于现行停车配建标准,无法满足小区停车需求。
新建停车位应充分利用小区内空置的公共场地进行规划建设,并不得占用既有消防通道,尽量避免占用既有绿化;建设方式必须采取机械式立体停车形式,其中地上立体车库应为通透式的机械框架;新建停车配套设施免缴部分费用,并简化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