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金报 记者邬红波 实习生覃至立
昨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汉版《道路交通安全法》,记者注意到,经过第一轮审议后,“限购”等控制车辆保有量的内容被删除。
汉版《道交法》自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备受关注。去年9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此条例,随后,人大还组织了10场专题座谈会,听取了企业、公交司机、出租车司机、交警、社区居民等各阶层代表的意见,反馈意见多达700余条,法制办再次对其修改,新增了22条,修改了53条。
700多条建议中,“实行车辆保有量调控”的措施争议较大。有意见认为,实行车辆保有量调控措施是一项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结合武汉汽车产业的发展,在实施这一措施时需要慎重研究;还有意见认为,不能仅靠限购或限牌来缓解交通拥堵,而是应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同时,政府决定实行重大交通拥堵治堵措施时,应举行听证会。
昨日,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道交法》,人大代表程一方支持暂不将“限购”写入条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性抢购。“据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了许多市民猜测,很多人打电话咨询是不是要限购了,争先去上牌照。”讨论时,多数人大代表均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武汉暂没必要将“限购”写入法规。
修改后的条例为: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决定实施交通拥堵治理措施。重大交通拥堵治理措施的决定应当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后方可作出,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