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两会关注汉江中下游生态安全
汉江沿线城镇化提速 湖北钱紧力争南水北调补偿
来源:中国经营报
随着“清水入京”的日益临近,坐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输水闸门——丹江口水库的湖北省也更加急迫地呼吁国家尽快设立南水北调生态补偿基金,制定汉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1月20日,湖北两会期间,“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由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十堰市原市委书记)陈天会领衔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后对汉江中下游的影响及生态补偿机制》建议,将汉江中下游纳入国家级生态补偿范围,实施国家级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湖北省开展汉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建设。
民盟湖北省委、农工党湖北省委则在提案中吁请国家制定汉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设立南水北调生态补偿基金,为汉江水资源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和经济补偿。
此外,《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北希望通过争取南水北调补偿,推动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水利、城镇化建设。
寻资金补偿推汉江沿线城镇化
“一江清水送北京”的夙愿还未成真,汉江流域已普遍开始喊“渴”。
记者多次深入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的老河口市等地采访了解到,鄂北地区最近几年连发干旱,土地沙化面积日益扩大。以位于丹江口水库下游30公里左右的老河口市为例,据老河口市林业局副局长赵生涛此前介绍,该市沙化分布区面积已增加到52万亩,其中沙化土地面积31.5万亩。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负责人吕忠梅在接受《政策》杂志采访时表示。2002年至2011年,湖北用水总量以年均2.36%的速度增加。“依此计算,到2015年用水总量将达325亿立方米,大大突破国家设定的315.51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红线。”
吕忠梅表示,受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及部分水库下泄不足等原因影响,一些河流出现断流或下游河道萎缩的现象,水华频发,河流生态功能衰减。
在此背景下,由陈天会领衔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后对汉江中下游的影响及生态补偿机制》提案建议,将汉江中下游纳入国家级生态补偿范围,实施国家级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设立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探索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实施引江补汉工程,保障中线调水,保证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开展汉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建设。
“国家应采用生态补偿的方式重点解决汉江治理工程的运作费,或将运行费计入中线工程供水成本及水价中,维持工程的正常运行,保障汉江中下游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民盟湖北省委在提案中建议。
农工党湖北省委则在提案中指出,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责任,建立以“水质水量协议”为基础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吁请国家设立南水北调生态补偿基金,为汉江水资源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和经济补偿。
湖北方面迫不及待地希望借调水之机,寻求更多的政策支持、对口帮扶和资金补偿,以此推动汉江沿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汉江生态保护和沿江城镇带开发。
据了解,为推动汉江沿岸经济开发,湖北省已将“两圈一带”(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湖北长江经济带)战略升级为“两圈两带”,将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纳入省级战略层面。
2013年10月,位于湖北汉江经济带的丹江口、老河口、谷城(简称“红河谷”)三个县级城市正式签订《加快构建红河谷城市组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重点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乡发展、公共服务和生态文明五个领域推动一体化发展,探索“就近城镇化”路径。
湖北省社科院在《湖北红河谷城市组群发展战略研究》的报告中提出:“红河谷”城市组群预期到2030年建成面积达2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40万,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的“特大城市”规模。
不过,“红河谷”城市组群发展将直接导致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用水需求的上升。“河流是传统城镇发展的中心轴线之一,调水后汉江中下游水量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城市产业结构及城市发展空间,同时也将不同程度影响城市规模扩张和小城镇建设。”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表示。
汉江中游城市以汽车、 电力、机械、电子、化工等为主导产业,下游地区以石油化工、盐化工、建材工业、棉纺织工业以及汽车零配件等为主导产业,调水后工业企业用水增加与水量减少的矛盾将日益突出,由此导致这些大耗水工业的取水成本和治污成本显著增加,影响到沿江城镇主导产业的规模和效益,导致部分企业重新选址或者搬迁。秦尊文表示,甚至会出现汉江沿江主要支流的化工、轻工中小企业因无力采用先进的节水治污技术,难以达到高标准的耗水、环保指标而被淘汰。
据了解,联合向国家寻求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将是未来三县市合作的重点。在今年湖北两会上,老河口市市长郑德安已向湖北省人大提交了《关于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红河谷”先行先试试验区的建议》,建议湖北省委、省政府支持三地策划争取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南水北调工程生态补偿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方面的试点示范项目,并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支持。
补偿落地难题
尽管包括湖北、河南在内的库区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及京津等受水区呼吁落实补偿政策、加大对库区对口帮扶力度,但效果并不理想。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部分地区只进行部分“项目补偿”,例如,对汉江湖北段丹江口库区的生态补偿,主要为20个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项目,对汉江中下游的补偿,主要为兴修水利枢纽等工程。
秦尊文分析认为,国家的生态补偿模式主要是资金的转移支付或购买,生态建设投入和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源于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这种单一的资金补偿模式存在结构性缺陷:缺少横向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缺少对产业受限区(如十堰市)的产业扶植政策和技术支持等生态补偿措施,同时也不利于受水区高度重视节水,加强与库区、影响区的横向联系。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廖元和持类似观点。廖元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现行财税体制下,寄望北京、天津等地的横向支援在现实操作层面还面临诸多问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受水区的对口合作还需要国务院或者国家发改委层面的指导和协调。
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水价的成本核算问题和协商机制问题,如果在这两个方面获得突破,丹江口库区将在跨区域生态补偿方面形成示范意义。至于如何补偿,廖元和认为,“一种最直观的方式就是在南水北调输水水价里提取一定额度的资金反哺库区。同时,将以对口协作为支撑的库区生态补偿制度逐步规范,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从理论上讲,生态补偿采取资金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智力补偿和项目补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才能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地区的协调发展。”秦尊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