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杨荣峰)6日,“3·15消费维权大接诉”活动收到市民杜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的投诉:房产中介弄错了贷款年限的规定,签完购房合同发现最多只能贷20年,不是中介说的30年,月供因此变高,无力承担欲放弃,却被拒绝并被催要佣金。
杜先生说,去年12月,他在武汉廷联地产经济代理有限公司翠堤春晓店(后搬至银湖湾店)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价格122万元,公司中介杨女士计算的组合贷款的年限是30年,月供3900元左右。因承担得起此月供,他便与中介、房东分别签了中介服务及购房合同,佣金2.5万元,定金3万元。但当他交了定金,办理贷款时,被银行告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是20年。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必须保持一致,所以最多只能贷款20年。按照20年算,月供5300元左右,“这个完全承担不起。”
杜先生说,对此变化,廷联地产称可以尽力帮其解决贷款问题,但他了解后得知,公积金贷款政策确实如此,“已经定死了,不可能再有其他办法,便决定放弃购房。”
“要是签合同前,中介没有算错贷款年限,面对5300元左右的月供,我肯定不会签合同。”杜先生说,随后,廷联地产三次催杜先生履行合同,房东也给杜先生发了两次催告函,最近一次是10天前,房东要求他接函后15天内履行房屋购买合同,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我觉得,中介公司有错在先,我是受误导才签了合同。”
记者看到杜先生提供的家人与中介杨女士的微信沟通记录,杨女士在微信中称,她是真的不知道混合贷款二手房只能贷20年,直到签贷款的时候才知道20年,并不是故意隐瞒的,“现在因为这个贷款的问题,我也觉得对您抱有歉意”。
7日下午,记者来到廷联地产银湖湾店,该店一名工作人员称,采访事宜直接联系公司总部。记者来到公司总部,金融处一名段姓负责人介绍,公司每个月都会有培训,员工不可能不知道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20年的政策。对于杨女士是否在签订合同之前算错了年限,还需调查。
8日下午,记者询问调查情况,段姓负责人称,8日当天在开会,将于9日进行调查。